支持集体工要求同工同酬

时间:2020-05-23 20:5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奚旭初
  6月11日,张家口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张家口下花园发电厂75名集体工要求同工同酬案。这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国内涉及人数最多的一起劳动者要求同工同酬待遇的劳动仲裁和诉讼案件。(7月7日中国经济周刊)

  都是考试进厂,在同一个单位上班,在同一个岗位工作,一样的工作时间,一样的技术水平,然而因为身份的不同,薪酬却是悬殊。而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养老保险更是成为全民工“专利”,集体工根本享受不到。张家口下花园发电厂75名集体工因14年同工不同酬,将电厂告上法庭。案子谁输谁赢,不妨拭目以待,但75名集体工向法律讨公道本身,其意义已非比寻常。

  命运决定身价的畸态,我们已看到了很多。这些年,某些垄断行业工资畸高的情形被屡屡曝光。较之于其它行业的员工薪酬长期在低位徘徊的状况,垄断行业的畸高工资凸现的分配不公令人触目惊心。坊间对此有形象的说法:命运决定收入高低:在某些垄断行业,即使你是懒汉,也照样富得流油;而在其它较之于垄断行业更辛苦、劳动强度更大的行业,纵然你如老黄牛埋头苦干,也照样多劳少得。

  比之于因行业不同造成的“同命不同价”,同一企业内的“同命不同价”,更是面广量大。全民工、集体工、合同工、临时工等,演绎出三、六、九等的身份森严,同岗不同酬、同技不同酬、同绩不同酬,而且只要是全民工,即使绩效技能远不及集体工,其薪酬和福利也依然非后者能望其项背。产生同一企业内的“同命不同价”,原因主要有四。一是相当部分企业经营者理念上的偏差,二是我国国有企业向市场化用工制度转轨还不到位,三是受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现状的制约,四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我们搬掉了大锅饭,强调了按劳分配,但是到头来却出现了“同命不同价”的多劳不多得、少劳也多得,这样状况能说是正常的吗?期待“同命同价”,当然不是要回归从前的“大锅饭”,不是要否定“效率优先”,然而命运决定身份、身份决定收入,又有什么效率而言?改变“同命不同价”的状况,张家口市的这个官司能否成为破冰之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