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不给老人让座,车长劝了半天你也不听,有可能会被“拒绝乘坐”,并收到50元罚单。这是《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的一项规定,2日,该草案在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接受了审议。很多市民听说后提出了异议。(7月3日新华网)
在公交车上给“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让个座,是曾经很人之常情的事情,也是人们的一种自觉行动;而如今却变得异常困难起来了,使得相关机构不得不采取非常方式,从“劝导让座”到“有奖让座”,现在又有了新的升级版本:不让座,有可能会被“拒绝乘坐”,并收到50元罚单。“罚款让座”,使得让座这一原本体现文明风气的事,变成了一件很让人尴尬的问题。
郑州市作出“罚款让座”的规定初衷是好的,是为了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在乘座公交车时有人能为他(她)们让个座。然而,这种“罚款让座”方式,则让人们看到了一个不愿意看到的现实:社会对道德的的需求到了只有通过处罚才能得到的时候。这种物质反刺激式的社会道德需求,给原本道德的东西增加了更为现实的因素,势必会引发一些链锁的不良反应,产生出道德怪胎来,这使道德危机显得更加严重了。
每个人对让座都有自己的理解,理解的程度其实就是你的人生最基本的准则;执行的尺度就是你做人的标准。一个高素质的人,当遇到老、弱、病、残、孕时,很自然地会给让座;对于一个文明程度不高的人,纵然你如何罚,他可能一时让座了,然而他的为人道德却很难罚得回来。其实,让座与不让座,全凭个人的内在素质,并不在罚与不罚。若要碰到个“钉子户”,不但罚不出个座位来,还难免不引起纠纷,给司乘人员、乘客带来麻烦。
行文至此,笔者以为,与其规定“罚款让座”还不如设立“有奖让座”。虽然爱心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觉自愿,不图任何回报,甘愿付出的真情相助,并不一定要和金钱挂钩。当遇到不让座的尴尬时,设立“有奖让座”到不失为是一种鼓励道德行为的方式,从结果上看,虽然也有道德索取之嫌,但还算是一种对道德行为的奖赏,是对社会文明的一种肯定,总比“罚款让座”这种胁迫来的“道德”要正道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