敞开胸怀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时间:2020-05-23 20:2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孙涛

这次全国法院深入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中,笔者重温了“党的群众路线”相关文献,今日看到沈德咏在福建惠安县崇武镇与基层群众座谈时提出的“基层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之论断,引发了很多思考。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长期革命和建设经验的总结,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基本方面之一,是党的科学的领导方法,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生动体现。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路线,这是由我们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决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我们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的重要源泉。人民法院工作是党的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法院必须充分认识自身的地位和作用,必须切实认识走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特别是基层法院必须一丝不苟地走群众路线,人民法官必须敞开胸怀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只有这样,我们的法院才能永葆公平正义的旗帜不倒,才能永远被人民群众所信赖。

坚持公正司法司法的生命线,是人民群众评判司法的基本标杆。俗话说“公道自在人心”。这里的“公道”就是人民群众心中对司法评判的定盘星。在人民群众眼里,司法不是什么抽象的概念,而是司法者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法院在处置矛盾纠纷和是非争端时的一纸裁判一个决策一次意向一场氛围。人民法官的每一个作为不作为都会转化成为人民群众的感觉,烙在人们的心田,丝丝演化成“人心”对“公道”的评判。法官评判是非,人民评价法官,公道自在人心,人心衡量公正。坚持司法公正,是每位人民法官都应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并应竭尽全力而为之。

坚持司法为民是司法走进人心的通途,是人民群众能够看得见的公正之门。司法权威是建立在人民的认可、拥护和支持基础之上的。法官不能高高在上,把自己封闭、孤立起来,否则老百姓就对你敬而远之,就不认可你。事实上,我们每个法官个体都是来自人民群众,只是因为专业的需求和职业的需要才有了特殊的权力和位置,何况这些权力和位置也是人民所赋予。我们就应该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司法,站在群众的感觉中评判,只有这样法院才具有人民性,法官才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司法的公正之门也才能属于人民。亲民应该是法官自然情感,便民应该是法官的基本责任,利民应该是法官的神圣职责。司法亲民、便民、利民的途径和方式多种多样,其实我们应该是首要解决的是情感问题和思想问题。感情相悖了,思想有了问题,任何途径和方式的选择都会适得其反。这里强调坚持司法为民,就是要以之衡量法官个体的情愫,解决法官个体的思想问题,使之自然地走到人民群众当中去。也许这还需要一个过程,但是我们必须为之努力。

实行专群结合是司法走向人民群众基本方式,也是人民群众能够接受司法的现实途径。绝大多数法官生活在人民群众当中,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法官更是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血肉相连。虽然法律专业有其特殊的规则和要求,虽然法官有特殊的使命和责任,但是我们必须明白,司法的目的是为了人民、为了公正。因此,司法在形式上就应当是走向明了而不是神秘,在实质上就应该是走向透明而不是暗箱。可以说,人民群众不明白的司法就是伪公正,人民群众不能接受的裁判就是伪科学,只有公开透明让符合人民群众感觉的司法裁判才使人民的司法。要实现这样的目的,就应该最大程度让人民群众参与进司法,让司法在更广阔的领域为人民群众所熟知,在更深层次为人民群众所理解,把司法专业和群众路线结合起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格局。这是我们必须努力的目标。

作风是司法的外在形象,是司法公正的潜在之力,是法官权威的基本表征;廉洁是司法的本质属性,是司法公正的应有之义,是法律权威的根本保证。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司法廉洁是困扰目前司法进程两大难题,是人民群众远离司法的最大障碍。人民法官要回到人民群众的怀抱,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只有先做到清正廉洁、作风正派,才能为人民群众容纳和信赖。

法官必须“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要把对党的忠诚、人民的情感和对法律的信仰有机地结合起来,娴熟地运用于自己的司法实践,这一门科学。为此,我们还必须不断地探究和学习。但是在我看来,敞开胸怀、坦坦荡荡、公正无私做法官,就能够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眼前天地不够宽广,那是因为还没有消除心中的杂念。敞开胸怀,一个属于人民的公正司法之门就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