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现场督察工作,加强节假日期间警车使用管理,建议采取非执勤车辆节日封存、集中管理等措施,消除隐患。(9月24日中国青年报)
国庆期间封存非执勤警车,这个措施好。为公安部的建议喊好,更希望除了公务所需之外,所有公车全部封存。缓解交通压力、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方便民众出行,这些都是节日期间封存公车看得见的好处。而另一个虽然“看不见”却又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就是有助于遏制“公车腐败”。
因为公车私用,车轮滚滚之下耗去了多少公款,尽管无法有确切的统计数字,但可以肯定的是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公车腐败”当然平时也在发生,然而节假日中无疑又是“公车腐败”的高发时期,公车办婚事,公车走亲访友,公车出门旅游……总之是要动腿动脚的事儿,都要公车私用。又因为是节假日,公车没了公务可干,于是干脆毫无顾忌地变成了私车,全身心扑在了私用上,这从一向来媒体的披露中就可窥其一斑。更为荒唐的是,公车私用出了交通事故,最后还要由公家来“埋单”,让公家当冤大头。
触景生情又想到,每在节假日来临之前,几乎每个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都要下发通知,重申若干禁令,那么节假日封存公车,不也应当列为禁令之一吗!自然,长假封存公车,并非治本之计。治理公车私用不可能一蹴而就,相对于节假日封车,平时的管理更重要。但长假封存公车即使不能治本,也可以治标。更不必说,治标从根本上讲也是治本的一部份。如何防范公车私用,是亟待思考和破解的课题,但在公车改革尚未全面推行的背景下,长假封存公车,无疑有利于遏制“车轮腐败”。“全部”是由许许多多“局部”汇合而成的,因此每一个“局部”都是必不可少的,值得期待的。对长假封存公车,理应作如是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