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茧自缚”显“善治”政府魅力

时间:2020-05-23 13:2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张冰歌
  中国内地首部地方性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从十月一日起正式实施。业内专家认为,该规定填补了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的空白,是建设责任政府、规范政府、法制政府的一次探索。(10月6日新华网)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公民享有更多程序权利,政府承担更多权利义务”为立法思路。无论是涉及行政决策、执法,还是行政听证、指导、监督检查等,公众均享有参与权。并明确了十类事项为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等必经程序;涉及百姓利益的“红头文件”也规定了统一登记、自动失效、网上检索和申请审查四大制度;公务员的不作为与缓作为同样将受到处罚。无疑,这是湖南省政府“作茧自缚”的非凡杰作,彰显了“善治”政府魅力。  

  过去,往往是政府制定规章制度让百姓遵守,对于见惯了政府制定规章制度让百姓遵守的百姓来说,湖南省政府这一“作茧自缚”的做法令人眼睛一亮。只所以能产生如此的效应,是因为《规定》其突出表现的公开原则和公众参与原则。这样的原则,有助于保障政府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行政权力运用的规范化、政务的公开化和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如果政府真正用这副“枷锁”管好自己,那么,名副其实的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就能呼之欲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也就实现了从口号到行动的飞跃。  

  将行政程序纳入规范,对行政机关而言,是限制恣意、实现自我约束的一种“作茧自缚”式的革命。对湖南官员而言,他们可能因这种自我限制而面临更多的诉讼风险。而现代政治文明的本质就是民主,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政府的权力受到民众的监督、管制并被驯服。小布什曾经这样说:“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大师们浩瀚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  

  政府官员只是民众的仆人,是要尊从民众的意愿,为民众办事的。而我们目前的现实,离这样的标准显然还有许多值得改进的空间,政府依然过分的“强势”,权力的运行依然缺少规范,许多东西依然停留在写在纸上和喊在嘴上的初级阶段,并没有真正意义的实现,仍然是政府制定规章制度让百姓遵守,如是公权成了无缰的野马,当然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也大打了折扣。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推进依法行政,最终还是为了建设一个服务型、法治型政府。湖南省政府的这一“作茧自缚”规定,实现了从管理者为中心模式向公民权利为中心模式的转变,标志着当地政府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道路上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作为现代意义的政府,只有立足攻下现行的,过分“强势”的行政管理痼疾顽症,以“作茧自缚”的“苛政”方能破茧重生,民众才会发自心底里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