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透明是听证公正的前提

时间:2020-05-23 10:36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陆志坚
  日前,郑州市物价部门传出消息:该市供暖企业正在酝酿涨价,为此将择日召开听证会对其调价方案进行讨论。一石激起千层浪,从对听证会会否变成“涨价会”的担心,到消费者代表要求查看供暖企业家底,从对比郑州市和外地城市供暖价格到指责供暖温度不达标和服务质量差,供暖企业转眼陷入争议的漩涡。(10月19日 新华网)

  尚未听证,便争议不断。而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不少听证代表要求查暖气成本账,但郑州市热力公司和郑州市物价局互相推诿予以拒绝,另有许多消费者希望郑州市物价局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公布他们所审核的热力公司的价格成本,也被拒绝。

  当然,供暖企业不愿公开供暖成本,他们有自己的“难言之瘾”,涨价的目的就是为了在煤炭价格普遍上涨的情况下确保企业自身的既得利益。公开了成本,这种利益博奕的天平就会倾向于市民,这对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企业来说是不愿看到的。

  但是,作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听证会,确保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其基本前提就是信息透明。任何形式的听证,倘若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不知晓听证内容的前因后果,就往往导致听证走过场,甚至变成强势部门涨价的代名词。“一听证就涨价”,就缘于信息透明严重滞后,已经引起了消费者的不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公开。无论供暖企业有多少不便之言,但供暖作为社会的一项公益事业,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其提价就有公开相关信息的义务,特别是公开供暖成本,更有利于消费者权衡利弊,也有助于打造供暖企业的诚信。

  而面对公众接二连三的质疑,供暖企业总是一味地强调燃煤价格的上涨,却闭口不谈供暖成本,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肩负监管职能的物价部门“沉默不语”,这是典型的不作为。在消费者完全不知底细的情况下举行听证,这样的听证结果已经不言而喻了。

  涨价式的听证已经让消费者疲劳,如何走出这一尴尬局面,公开相关听证信息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