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把妻写成妈不仅是偶然

时间:2020-05-23 05:26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罗瑞明
  结婚已12年的妻子被县委办公室调查工作人员弄错了身份,竟然成了自己的“妈”,还被印成红头文件散发。对于武隆县委的这一荒唐错误,该县白马镇的何小波认为自家人人格受到侮辱,要求县委更正并公开道歉,恢复名誉。昨日,武隆县委办公室相关人员表示,何小波反映的情况属实,但不构成人格侮辱;是否公开更正需要向领导请示后才能答复。(11月11日《重庆商报》)

  县委的红头文件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尤其是对当事人处理情况的报告更应字斟句酌,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解。可是此红头文件却辈份颠倒,把老婆写成了妈,而事实上当事人的老母亲已于2006年8月就已经去世了,这样的不慎重,此种批复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伤害,而且让有关部门执行无所适从。

  把妻子写成妈可以说工作人员肯定不是故意,但妻子和娘不比标点符号点错,也不比相同的字形,怎么把妻子写成了娘呢?这里面暴露出机关公文的一些弊端,如今公文甚多,工作人员就是整天忙得团团转,也难以消化那么多的公文。笔者熟悉的一个朋友在一个县的办公室工作,用他的话来说,办公室工作整天琐琐碎碎,忙忙碌碌,就是整天不吃饭不睡觉也做不完,我问他那怎么办,他回答说,这里也有一定的窍门,大凡要写批复和报告,就象开发票,按照固有的模式,以以往的文件为样版,稍作改动,就可以完结了事。我想该县委红头文件之所以颠倒,也正是按照此种工作模式而生成,但就是去照搬照套,也得长个心眼,怎能把妻子当成娘?

  这里面还引有一个问题,一些机关的工作人员,责任心太差,心猿意马,媒体不时有报道,一些机关工作人员上班就是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成了一大内容,象如此把妻写成娘,如果不是一心两用,能出现此种问题吗?红头文件出错不是在一地,而是在不少的地方和部门都出现过,有些还比较严重,如:明明是中秋节的放假通知,竟在通知内容中写成“端午节”;有的红头文件不盖公章就下发;不仅是文件,有的地方还把身份证也搞错,正面印成“公民”,背后却印有“居民身份证”, 前后不一致。

  红头文件出台,要反复经过多个人的眼,要履行多个程序,但是一直难以清除其间出现的“地雷”,这就不是偶然的原因,而是在于,起草者分心,把关者不严,流于形式,走了过场。

  如今从上到下提倡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对待百姓的诉求,象如此颠三倒四,说到底是没有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缺乏的是一种感情,如果对来信者有感情,象对等自家的亲人一样去对待,会出现这样的错误吗?这不仅仅是公文出错的问题,反映出机关的一种作风。

  红头文件把妻写成妈给当事人造成的损伤是严重的,不仅自身受到侮辱,而且受到他人的嘲笑,在一定程度上贬低了当事人的人格。这不是小事,作为当地领导机关不仅要给予公开道歉,恢复名誉,而且应以此事举一反三,对机关作风进行一次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