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闻“人大代表”持证打人

时间:2020-05-23 05:2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郭盛永
  11月8日,在长沙市宝南街,一辆银灰色捷豹车逆向行驶,之后与一名六旬保姆发生冲突,捷豹车车主叫来数名男子狂殴该保姆,并在冲突过程中声称:“我是人大代表,你要何解(长沙方言,意指你想咋样?)”, 同时把红色的人大代表证拿在手上举过头顶。(2008年11月11日《重庆晚报》)

  这位所谓的人大代表真牛,他把人大代表证当做打人的“通行证”,可惜,光荣的人大代表证被他玷污了。

  此前,与捷豹车车主“持证打人”的类似案还有:营口市西市区人大代表、南湖洗浴中心老板陈立军带人袭警;岳阳市、汨罗市两人大代表——汨罗市三江镇隘口村村主任、岳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胡亮群,三江镇洪源村支部书记、汨罗市第九届人大代表冯中文——在107国道大荆收费站强行冲关并纠集多人殴打收费站长。他们在实施违法行为时,都高喊着“我是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是什么?它不仅是一种荣誉和待遇,更重要的是一种责任。人大代表有一定的法定特权,那种特权是用来维护法律尊严,尊重选民选举的严肃性,不是用来搞个人特权,甚至违法打人。

  人大代表带头违法违规,这不仅败坏了各级人大的声誉,也反映出一些“伪代表”混进代表队伍的问题。究其原因,根本在于人大代表的“进口”、“管理”和“出口”机制上。时下在一些地方,人大代表基本“官化”、“款化”,平时,人大组织对其职责教育、监督不够,致使少数代表滋生特权思想;个别代表利用这种政治身份胡作非为,有的确实已不称职,但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被及时罢免。

  由于上述“丑闻”频出,我们大有必要探索一下,就人大代表的组织监管与真正体现选民意志,如何紧密结合,建立一个长效机制,以保证这支队伍的纯洁和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