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约有60%的人口在农村,使“大中国、小市场”的矛盾突出,拖住了扩大内需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后腿。如果能够建立适当的制度环境,借市场需求来推动农业生产,应该可以走出长期以来的农业发展困境。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第一次提出了以“城乡一体化”的方式解决农村土地制度问题、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战略,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为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勾勒了一幅切实可行的“路径图”。
农村城镇化是农村人口不断向农村城镇集聚的经济社会过程。解决“三农”问题,必须从农村本身挖掘出路,突破口就是加速农村城镇化进程。“城乡一体化”的路径选择在于农村城镇化,通过推进城镇化进程,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分流涌向大中城市的民工潮流,缓解城市的内需不足,促进区域人口的合理化布局,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避免“农村病”和“城市病”。
农村城镇化,要求重视小城镇的功能建设,优化城镇生活空间,解决城镇环境容量和人口平衡等问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农村城镇化转移农村的富余劳动力,分流涌向大中城市的民工潮流,促进区域人口的合理化布局。
对农业和农村投入不足,是制约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经济的非农化应该以政府的重农化为前提,要有一个政策平台。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指出,政府将终结过去财政支农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比例不断缩小、农村储蓄资金倒流城市的模式,从制度上确保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向农村倾斜,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这一系列既有制度激励又有政策扶持、既有保障性措施又有推动性要求的政策措施,能够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动力。
鉴于国情约束,中国不具备一般性地效仿西方现代化进程中以工业化带动城市化的条件。我国不适于提倡农业人口大规模、大批量向城市流动。其直接原因就是我国人口基数太大,城乡均有大量的劳动力剩余,大批民工的涌入,势必加重当地的就业压力,还会带来诸如加重城市管理负担等综合负效应。另外,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必将造成流出地和流入地的人口结构失调,尤其不利于流出地的产业发展。目前我国适用的人口转移模式应以就地转移为主,尽量在小城镇实现就地消化。小城镇的快速发展,可以就近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一方面可以缓解流动人口对大城市的冲击,另一方面,农村人口从土地上转移出来之后,可以缓解农村人口压力和土地承载力之间的矛盾。
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农村城镇化还意味着国民经济增长模式、国民生活形态的重大转变。人口的绝对数量并不是问题,关键是人口的素质,也就是说,要有教育的水平、创新的水平。农民的文化、技术水平是影响农业生产的重要因素,现代化农业必须以农民具备较高的文化教育水平为前提。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要通过正规教育、职业教育和在岗培训等形式,提高人口素质,加快农民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将农民生活转变为市民生活。
可以肯定的是,一旦小城镇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它必将反作用于社会政治结构,小城镇也终将成为未来我国“市民社会”的重要生长点。因此,我国应顺应农民市民化的需要,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这样既可以实现“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工业企业向小区集中”,消除严重的“农村病”,又可以就近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克服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后引发的“城市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