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即将过去,中国法院网正联合国内三大顶尖新闻网络评选2008’十大法制人物、十大案件与十大法制新闻,可谓轰轰烈烈。从一个网民的角度看,我觉得,这其中缺了一条新闻,即2008年10月15日,微软悍然宣布的“黑屏行动”。
微软称,10月20日起,如果用户没有通过验证,用户的桌面背景将变成纯黑色。验证程序驻留用户电脑后,会不断弹出警示性对话框。
当时,国内舆论一片哗然,然后是一片哑然。大家都觉得微软暴力维权是应该的。甚至还有所谓的学者、专家人等为微软评功摆好,为微软的暴力而蛊惑寻找各种借口。我当时想,微软黑屏就好比一个人遭到抢劫后,不去报告警察或执法机关。而是跑回家拿起猎枪,自己去找抢劫犯,并准备把抢劫犯杀死一样。微软黑屏计划甚至比这更进一层。根据法律,微软应完全依靠法律,打击盗版生产者与利润获得者,而非普通电脑用户或消费者。因为普通电脑用户也是盗版的受害者,很多人由于不知情,而购买了盗版软件。也就是说,微软这个受害者,在没有找到抢劫犯的情况下,居然要枪杀无辜了。
无论从什么角度看,微软黑屏计划不仅是赤裸裸的威胁,或单纯制造网络暴力恐慌,而且是公开对中国约2.5亿上网用户发动电子战,并悍然向中国网民电脑里移植木马。微软这样做,明显是违反中国相关法律的。
我不必用脑子也可以判断出,微软敢于这样做,事前肯定与国内相关威权部门的进行了一定沟通,甚至可能得到一定认可或默许。出于义愤,2008年10月19日,我撰写了《微软“黑屏行动”是有计划的大规模网络犯罪》的帖子,发布在中国法院网的法治论坛上。
我在该文中认为,打击盗版本应是正当行为。中国早有完备的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并在打击盗版领域经受了严格考验。打击盗版更不能违法打击。微软打击盗版有三个合法途径,第一是向中国执法部门举报;第二是拒绝盗版用户下载其软件、补丁等;第三是大规模降低产品价格,减少暴利,让中国用户都用得起。根据法律,打击盗版是中国执法部门的工作。法律没有授予微软任何执法权,微软更不能肆意在网络发动任何形式的攻击。
我说,2000年12月28日,为打击网络犯罪,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规定强调,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该决定第一条规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造成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第四条又规定,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所以,微软的黑屏计划,已经严重触犯了相关法律,是一种必须受到严厉打击和惩处的犯罪行为。
中国法院网的编辑看到这个文章后,即用论坛短消息与我联系,说要发布在中国法院网的主页,问我是否署名,我说,不署名了。随即,中国法院网以不署名的方式,正式发布了该文。
随后,我又写了《再谈微软“黑屏行动”是组织有计划的犯罪行为》、《三评微软黑屏计划的倒行逆施》等文章。中国法院网全部予以刊登。这些文章全面批驳了网络枪手为微软暴力寻找的各种借口。引起全国网民的强烈共鸣。前几天,我上网搜索转载量,好家伙,被国内外网站转载了几十万条之多。而全国网民跟贴评论,也是压倒性支持。
在微软黑屏事件中,有媒体称我是“细心的法律界人士”。可惜,本人不是什么法律界人士,而是一个从来没有看过一本法律书的老百姓,算是真正的法盲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喜欢中国法院网的法治论坛。与其说我是喜欢法治论坛的版式与大气,不如说我喜欢这里民主、平等的辩论风气。另外,这个论坛很好,可以很方便地提出一些技术性的疑难问题,并得到热心的法官和律师解答。
我今年做了不少开心的事。最开心的就是以中国法院网为平台,打击了微软违法维权,并与全国网民一起,粉碎了其大规模网络暴力的图谋。当然,微软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去维权,我想,不仅是我,全国网民也会坚决支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