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拟向殡仪馆收取《哀乐》版权费,引发网友热议。(新民网12月5日:《殡仪馆质疑中音协收哀乐版权费 称做法不可思议》)
中音协向卡拉OK、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收取音乐版权费,已经不新鲜了。怎料想,现在又盯上了殡仪馆这块“大蛋糕”。据说,是南京一位入行不久的翁姓律师,在参加一个追悼会时,其“职业敏感”被低旋、悲切的哀乐声陡然触发,并建议中音协收取哀乐版权费的。中音协目前正在南京试点,以商场背景音乐收费标准为指导价,向当地殡仪馆收取这笔费用,一俟时机成熟即向全国推开。(现代快报12月5日:《律师建议中音协收取殡仪馆版权费》)
应该承认,要发展文化产业必须加强版权的保护,尤其是对音乐作品版权、作者权利的保护。这样,才能激发词曲作家创新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在这个意义上,收取哀乐版权费可谓题中应有之义。
但问题在于,无论是殡仪馆按常规放哀乐,还是亲友点播死者生前最喜欢的歌曲,都有用音乐寄托哀思,送死者最后一程的意思。数十年来,这几乎成了约定俗成的殡葬环节。中音协突然亮出“收费”大旗,恐怕绝大多数人都无法接受,甚至可能认为这是拿死人开刀。而事实上,殡仪馆也不是吃素的,到最后版权费肯定将由死者家属买单。眼下,不少地方殡葬收费年年看涨,“死不起”的呼声时有所闻。在此境况下,弄得不好,中音协只会招来一片叫骂声。
再说了,现行《使用音乐作品进行表演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标准》,并未提及哀乐版权费的收取问题,中音协凭什么以商场背景音乐收费标准为指导价,要求殡仪馆支付这一费用呢?现实中,死人的?~是经常发生的,涉及到每个家庭。即使在殡葬场所播放哀乐要交纳版权费,那中音协也得就收费标准问题,举行专项听证会,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或建议才行吧?
收取音乐作品版权费已喊了好几个年头了,各地的执行情况一直很不理想。所以我以为,中音协工作的当务之急是,如何与地方文化、版权主管部门合作,怎样努力将相关法规落到实处。至少,三五年之内没有必要打死人的主意,让生者觉得心里不舒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