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一切从国情出发是司法建设的长期立足点

时间:2020-05-22 21:4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曹晓庆
  12月20日闭幕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释放出重要信息:一切从国情出发,是司法建设的长期立足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然要求广大法官牢固树立一切从国情出发的理念。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不发达,地区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矛盾突出等,决定了我国长期发展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也决定了我们必须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一切从国情出发,要求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大局,切实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持续和谐稳定。大局当前,人民法院所做的一切必须有助于支持和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因此,我们应当牢牢把握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牢牢把握党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更好地为“三农”工作服务;牢牢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更好地以司法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牢牢把握国际斗争和社会治安形势,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更好地解决各种新类型案件和新的社会问题。

  一切从国情出发,要求我们必须高度关注民生,切实维护人民权益。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果司法工作得不到人民的支持,人民法院的工作就是失败的。为此,人民法院要把群众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努力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努力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在各个方面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便捷的服务,让群众共享司法工作发展进步的成果。要努力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重点建立健全司法决策征求群众意见机制,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一切从国情出发,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切实推进司法改革。时代在前进,社会在转型,中国正从传统的农业国家向工业文明国家过渡。包括人民法院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在内的上层建筑只有不断地精心改革,才能适应和巩固持续发展的经济基础。我们要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把人民法院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推向深入。人民法院改革的重点在于解决影响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针对容易出现司法不廉洁问题的部位进行改革。要从实际出发,把深化改革与落实“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与规范司法行为,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拓宽改革领域,提出改革措施,增强改革效果。要结合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并切实方便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利。

  一切从国情出发,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反腐败斗争关系到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必然要求我们持之以恒地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教育和监督的缺位,就是纵容权力绝对化,而绝对权力必然腐败。为此,我们要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要加大重点部位反腐败力度,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健全完善能够切实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制定规范法官行为的硬性规定;要加大对权力监督的力度,切实有效地加强对人民法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具有审判权、执行权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要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严肃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力度;要加大对人民法院和法官队伍正面宣传的力度。

  总而言之,我们只有牢固树立一切从国情出发的理念,才能真正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理念、为大局服务的理念、司法为民的理念以及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才能继续解放思想,切实把观念转变到科学发展观上来,才能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才能全面推动人民法院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和更好地实现自身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