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市威信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凌光辉自杀了,这两天这条消息在威信县的大街小巷不胫而走。威信县公安机关知情人士透露,凌光辉今年38岁,12月14日下午5时30分,被发现死在自己位于县委招待所的家里,脖子上还套了根绳子,初步怀疑是自杀,但目前还没有排除他杀的可能。(12月17日 《新京报》)
近年来,官员非正常身亡事件往往能够吸引公众产生无数的猜疑——自杀还是他杀?涉嫌经济纠纷还是与绯闻有关?反正,公众的猜测会随着事情的扑朔迷离无限放大开来,甚至是各种谣传铺天盖地。因而,在第一时间公布事情真相,平息坊间谣传,这是信息社会对政府的基本要求。
据悉,围绕凌光辉的死因,警方初步判定是自杀,目前民间有多种传闻,但都没得到证实。而传闻最多的一个版本是凌光辉有一名情妇,他们的奸情已被情妇的丈夫发现,很多人猜测凌的死可能与此有关;另外,当地人还传闻凌的死亡与当地发生的一起恶性凶杀案扯上了关系。
作为一位管官的组织部长,且正年富力强、仕途无量之际突然不明不白地身亡,自然会招来各种各样的议论。而无论这些传闻是捕风捉影、添油加醋,还是无中生有、混淆视听,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事情真相倘若不能及时地弄清楚,那么围绕组织部长身亡事件会出现更多的传闻版本。而这些传闻版本的真真假假,不但有损当事者的声誉,更重要的是容易诋毁当地政府形象。
因而,尽管组织部长的身份较为特殊,但有关部门在处理其身亡事件上,不应闪烁其词、含含糊糊。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直面应对,迅速地公布有关调查情况,有啥说啥,是啥问题就讲啥问题,既使是丑闻也不遮掩。只要事件真相透明了,各种传闻自会销声匿迹;只要政府的态度明朗了,公众自会理智地看待这一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在此,希望当地政府能及时准确地公布部长身亡真相,消弭公众心中的疑虑和由此带来的不良影响,这对重塑政府形象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