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五个严禁”是一剂防治司法腐败的猛药

时间:2020-05-22 16:1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爱民
  1月8日,最高法院向社会各界公布了“五个严禁”,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笔者认为,“五个严禁”直指容易产生司法腐败的主要环节,顺应了人民群众对提高司法公信的新要求新期待,随着“五个严禁”的贯彻落实,必将推动各级法院建立和完善预防和惩治司法腐败的制度体系,整肃队伍,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作为一条全国四级法院全体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五个严禁”突出了针对性和务实性,简单明了,直截了当,让遵守者容易牢记,让监督者便于监督。从近些年来全国法院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来看,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与“五个严禁”背道而驰,以至于越走越远,滑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从人民群众当前对法官队伍的种种意见和不满来看,也与“五个严禁”有密切关联。“五个严禁”的内容看似平常,但这些方面极容易出问题,出了问题就会造成很坏影响,真正做到“五个严禁”也并非一事。对违反“五个严禁”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防止他们犯更加严重的错误,其实也是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爱护。正所谓“千里之堤,毁誉蚁穴”,“小洞不补,大洞受苦”。

  “五个严禁”是高压线,谁碰到就要让谁“触电”。这种观念在各级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中如果能真正树立起来,那些“官司一进门,两边都托人”的坏风气,那种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靠山吃山”的“潜规则”,那种以出卖审判机密来彰显自我价值的“败家子”,也就没有了滋生蔓延的土壤了。诚如此,司法公信何愁不能树立?司法权威咋会难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