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2000年5月30日,所谓中国政法大学三位专家曾就彭北京一案在北京进行论证。2001年8月8日,湖南省律师协会、省司法厅、省律师管理处、省人民检察院及省有关经济法学专家也曾就此案进行论证。两次论证之后,这些所谓专家都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湖南和北京法律界专家所提供的法律意见基本契合。专家们一致认为:“判决的不公正是必然的”。在迷信专家的彭北京看来,这两份法律意见书犹如尚方宝剑。因此,在庄严的法律面前,他就敢疯狂叫嚣:“决斗”。
而在彭北京赖帐式的“决斗门”发生后,北京又有所谓专家,策划研讨会,力挺彭北京的赖帐行为。这一切的经济利益都是不言而喻的。
所谓法律意见书,就是一批棍子手们收取当事人的钱财后,在貌似学问的幌子下,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肆无忌惮的干预,从而干扰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与执行。所谓法律意见书并不具有任何约束力和执行力,更不是赖帐人对抗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理由。而尊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维持良好法治秩序,是任何人都应该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一个大量存在扰乱秩序,制造混乱的所谓法律专家意见书的社会,绝对不是一个正常社会。那些湖南和北京的所谓专家,在钱的支配下,屡屡断言“判决的不公正是必然的”。真是显示出这些人的无知者无畏。
据知情者透露,这些专家们的法律意见书可是一字千金的。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花上笔钱,找几个所谓教授,弄一份法律意见书,然后四处申诉、上访,导致社会混乱,以图改判或对抗生效裁判的执行,已是一些流氓讼棍的流行做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旺盛的需求,就必然有足够的供给。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很多大学教授对本职教学工作并不感兴趣,而热衷于插足诉讼,无非就是因为有个孔方兄在作怪。出席一次论证会,在事先准备好的法律意见书上签个名,比担任诉讼代理人成本低,收益高,见效快,还保持着法律专家对法官的话语权优势。何乐而不为?
控制、操纵司法权,忽悠社会大众,是很多伪专家所梦寐以求的。这些无良专家就是打着维权、促进司法公正的幌子,干扰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这说明,无良专家们,垂涎三尺的不过是权和钱,他们因为嗜财如命而放弃了应用的道义和责任。
无良专家的忽悠,导演了这起决斗闹剧。当闹剧快要落幕时,我们可以看到幕后的幽灵,拎着钱袋偷窥。
专家,被网民亲切地称为砖家,意思是暗地对老百姓拍砖头,有打棍子、扣帽子的意思。而专家这个词汇,在百度的百科中已然被命名为:脑残。教授被百度百科定义为:脑残、叫兽、教兽。呵呵,真可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悠着点,专家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