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五个严禁”以来,受到广大法官与家属的高度赞扬和社会各界好评。在笔者看来,“五个严禁”,既是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近反腐工作会议精神的创新之举,也是最高人民法院以人为本、关怀和爱护广大法官的爱心之举。她对于预防法官腐败、强化法官队伍建设、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等都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而,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时刻牢记,严格遵循。为此,务必要常“三思”。
一要常思“五禁”之好。对法官个人而言,“五个严禁”,既是自警、自省、自励、自律的“紧箍咒”,也是回绝请托说情的“挡箭牌”;既是不敢越雷池一步的“高压线”,也是“常在河边走就能不湿鞋”的“护身符”。因而,我们不仅要善于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五个严禁”的深层意义,也要从多视角看到“五个严禁”的威力和作用,更要从个人角度充分认识“五个严禁”的好处。毋庸置疑,恪守“五个严禁”,从此可以无难以推脱的请托说情之忧、无左右为难的应酬之累、无当事人举报不廉之虑、无腐败堕落之险。可以一心一意办案,实实在在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实在是好处多多,不胜枚举。因此,只有常思“五禁”之好,才能增强恪守“五禁”的自觉性。
二要常思“违禁”之害。恪守“五个严禁”,当常思“违禁”之害。违禁之害何在?“五个严禁”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短短50个字,可谓字字见血,毫不客气。既无下不为例可言,也无官职大小之别,用上“一律”之词,足见最高人民法院的反腐决心之大和态度之坚。法官是人不是神,在纷繁复杂的经济大潮中,在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里,我们只有常思违禁之害,才能洁身自好。古人言,祸患常积于忽微,智者多困于所溺。吃请一顿饭、收下一份礼、接住一个红包,口子一开,后果不堪设想。轻者处分在身,重者牢狱之灾。因而,我们既要算政治帐,又要算名誉帐,更要算家庭帐与经济帐。只有多算腐败帐,常思腐败害,才能牢记使命感,常生危机感,增强责任感。才能面对行贿者的“盛情”,不生领受之心;当油水送到嘴边的时候,不生“品尝”之想;在美色引诱之时,不生非分之念。
三要常思英雄模范之美。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英雄模范,他们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令人敬佩。他们之所以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靠的就是爱岗敬业、公正廉洁、甘于寂寞、乐于奉献的敬业思想和职业操守。他们用美的心灵,美的品德,美的操守,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美满的答卷,在人们的心目中留下了美好的名声。千金难买人格贵,万贯不移品行贞。因而,恪守“五个严禁”我们就要向英雄模范学习,把英雄模范作镜,照出自己的尘埃;以英雄模范作尺,量出自己的差距。只有学英雄见行动,努力向英雄模范看齐,才能真正将“五个严禁”融化在思想中,落实到行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