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五个严禁”规定: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五个严禁”的严格落实,必将有力地推进法院的队伍建设,对重塑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文明、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尽管有各项审判纪律和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的约束,法院系统仍然出现了一些令人痛心的情况,个别法官不给好处不给办,给了好处乱办案,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屡禁不止,法官、法院的领导干部因贪赃枉法频频落马。个别法官的徇私舞弊、徇私枉法、索贿受贿等腐败行为,极大地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廉洁、高效的形象,同时也使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受到了影响。
应该说,“五个严禁”的内容在人民法院的审判纪律和法官职业道德等规定中都有体现,但为何如此明确的禁令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是落实不够。
要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首先要提高认识。每个法官都要认识到违反“五个严禁”将会给法院和法官整体造成的严重危害,自觉用“五个严禁”约束自己的行为。作为一名法官,一定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时刻提醒自己,手中的审判权是法律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用来做交易为个人谋私利的。我们应该从腐败分子身上吸取教训,平时注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其次,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干警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要强化教育,完善制度,构建科学合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切实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加大对违法违纪的惩处力度,大幅提高违法违纪的成本,从而建立起法官不能为的监督机制、不愿为的自律机制和不敢为的惩治机制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
最后,要自觉接受上级法院、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使法院的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高效、廉洁、文明重塑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