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独生女高考加分需慎重

时间:2020-05-22 10:2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罗瑞明
  记者昨从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该省农村独生女孩,有望享受在高考中加分的优惠政策。(2月1日《楚天都市报》)

  国家从各方面给予独生子女关爱和政策上的优惠,使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俞加稳定,如果将独生子女家庭再细分,女孩和男孩不同,女孩的优惠政策高于男孩,这种差距将人为的导致男女之间的不平等。也许制定这一政策是为了破除重男轻女的传统习惯,给女孩更多的发展空间,但殊不知在客观上将适得其反。

  给农村的独生女加分会造成如下的影响:一是同是独生子女,女的比男的更为优惠,更为高尊,这与男女平等的法律不相符,也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规定不相称。二是此规定表面上看只是分数,实际上是贬低了女孩,说明女孩不如男孩,突出了女弱男强。三是学校录取原则应该是公平、公正,不能把是否独生女作为降分的标准,如果将5至20分作为奖励,将使一些学业较差的女学生得到机会,而使学习相对好的独生男孩排斥在外,这将动摇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四是生男生女不是人为因素所致,这一规定的制定平衡不了男多女少的“性别比率”。

  要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政策,做到生男生女都一样,就得从各方面去关注他们的家庭,关爱他们的子女,做到一视同仁,如果要抑制男多女少的出生比率,就得在传统教育上、社会保障上、男女同工同酬上多下功夫,人为的厚此薄彼即使是善意的,也收不到预想的效果。因而给独生女高考加分的规定需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