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都循着同样的轨迹

时间:2020-05-22 05:2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奚旭初
  国务院调查组今天公布了山西焦煤集团屯兰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原因的初步调查结果。事故反映出该采区存在四个问题: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治理不彻底,现场管理不严格,安全措施不落实。(2月24日央视新闻频道)

  屯兰煤矿作为安全生产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国有重点煤矿,发生了一起不应该发生的特别重大瓦斯事故。事故死亡人数多、损失惨重,教训极为深刻。有业内人士说:只要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工作,就不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但凡发生这样的事故,一定是存在违规操作。此言几多发人深省。

  一直以来,我们都更多地将矿难与官煤勾结的“黑口子”联系起来,而忽略了国有大矿。其实,国有大矿产量高、规模大,井下同时作业人数大大多于私人小矿。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伤亡惨重。这次屯兰矿难,就是又一个佐证。“黑口子”对安全的漠视是矿难频发的根源,然而国有大矿管理的混乱,恰也同样是导致矿难的隐患。以刚刚发生事故的屯兰煤矿为例,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治理不彻底,现场管理不严格,安全措施不落实,最终酿出了惊天惨祸。

  与其说矿难后面是人祸,不如说是人祸制造了矿难。矿难频发,一个常常听到的说法是投入不足,安全设施落后。这个说法当然不无道理,但是屯兰煤矿“不到位、不彻底、不严格、不落实”等“四不”,却更令人深省:即使有了更多投入更先进的设备,如果人依然麻木不仁,人祸仍然肆虐,那吞噬生命的“黑洞”就会自已消失么?当违规操作的隐患犹如一只火药桶的时候,任何一点火星都足以使其爆炸,不发生事故那只能叫侥幸,而发生则是必然的,即使今天没发生,说不定明天就发生,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想躲也躲不过。

  每有矿难发生,总有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的说法。这个说法当然没有错。但是我们又不能不面对这样一个严酷的事实:为什么又总是“引以为戒”的话音未落,另一个事故又随之发生了?殷鉴不远,然而依旧不能阻挡悲剧重演,催促我们反思,再不能头痛医头,脚痛治脚。安全措施要健全、责任意识要强化、监督检查要到位……诸如此类的甲、乙、丙、丁确实一个都不能少。但是拿什么来保证少一个都不能?回答是只有靠机制。机制出了问题,甲、乙、丙、丁再多,一切也是枉然。就事论事,这儿讲的是矿难,然而世事共通,举凡一切安全事故,不都是循着这个轨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