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年薪定位应适度

时间:2020-05-22 03:0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罗瑞明
  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的王大成委员表示,财政部下发的280万元“限薪”上限显得过高,脱离国情和民众意愿。他建议国企高管最高年薪上限不应超过一百万元人民币。(3月10日中新网)

  国企高管年薪高也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与普通员工薪酬相比真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国有企业厂房、设备、资金是国家的,与私营企业相比无须付出创业时的那种艰辛,即使在困难时期也有相关政策保着护着,风险显然比私企小得多,尤其象烟草、石油、电力、电信、金融这类垄断型企业几乎没有风险而言。

  一个企业效益的好差与高管的管理是有很大的关系,但不可否认市场的变幻也起着很大的作用,有的企业即使高管的能力很差,管理混乱,如果市场价格一涨再涨,也能弥补其缺陷。有的企业即使高管的能力很强,管理很科学,但是市场不景气,其产品的价格一涨千丈,再有本领也难有回天之力。象一些垄断企业只要市场一有“风吹草动”就涨价,看不出其高管有多大的能耐。所以不能完全说企业效益好就是管理者的功劳。

  企业效益好给高管适当的提高薪金并不是不可以,但应该是有奖就有赔,企业效益差得时候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从以往的现实看,企业高管的年薪只能提不能降,即使降也是小幅度的,因为他们有各种理由,效益好的时候是管理有方,效益差的时候是不可抗拒的原因,这些话可说不绝于耳。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有的企业高管在效益差的时候不仅不降薪,反而提薪。

  以往国有企业高管年薪不怕多,你高我比你更高,互相攀比,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也不当回事,有的不讳其言的说我拿几百万是应该的。这个应该就是把企业的利润当作其自己的利润,把企业的钱当作自己的钱,想拿多少就拿多少,光明正大,毫无约束。笔者设想如果让一些垄断企业的高管自己去办企业他能把企业办得好吗?脱离了国企他还能这么风光吗?

  国有高管年薪高得惊人,除了其个人不断的谋求之外,主要原因就是有关部门制定的规定太松,给他们的自量权太大,对他们宠着、护着,生怕影响了他们的情绪,但是此种“溺爱”只会助长他们的欲望,年薪不断的攀高,而与之相反的是影响员工的积极性,引起社会公众的强烈不满。

  当然,适当的提高国有企业高管的年薪是必要的,但是要有一个正确的估算,准确的定位,而不是悬殊太大,大的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