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小觑“裸体做官”释放的腐败信号

时间:2020-05-22 02:5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高福生
  “裸体做官”指官员一人在大陆,家庭其他成员定居海外。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简少玉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没有证据显示官员“裸体做官”与腐败有必然的关系,但这无疑是一个信号,有关部门应该擦亮眼睛,强化嗅觉,建立预警机制。(3月9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在笔者的印象中,“裸体做官”并非今日才有的话题,但这一雷人的称谓在网络上“蹿红”并引发热议,却缘于陕西省原政协副主席庞家钰的落马。去年6月,当庞因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时,人们发现,庞家钰的妻儿早在他大权独揽的时候,于2002年就已移民加拿大。其时,舆论一片哗然,庞也因“裸体做官”载入“史册”,成为一个全新的高官腐败样本。

  事实上,早在庞家钰之前,就有不少贪官将“裸体做官”演绎得“维妙维肖”。不论是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长周金伙,还是中国银行黑龙江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亦或是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蒋基芳,这些贪官惯用的伎俩就是先以种种“合理的”名目,将妻子儿女弄出境外,然后暗渡陈仓,将巨额国有资产或受贿赃款非法转移出境,自己则暂时留在国内以掩人耳目,一有风吹草动,便“胜利大逃亡”。

  贪官们之所以对“裸体做官”乐此不疲,一是“学有榜样”,风险系数小。他们中的很多人,已经据此成功“撤退”,在国外锦衣玉食,过着神仙般的日子。法制晚报曾报道,至2005年底,我国共计约有4000余名贪官外逃,卷带走国家资产约500亿美元;二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能安全“着陆”当然更好,即使不慎“翻船”、外逃未遂,被绳之以法,也仅仅是一人受苦,全家无虞,比如庞家钰等。

  “裸体做官”成为官场上一道奇异的“风景线,其危害不言而喻,不仅方便了腐败分子腐败和出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助长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也暴露了干部监管上的盲区,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同时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更重要的是,“裸体做官”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防范,给贪官们留下了逃避法律制裁的机会。一旦贪官“?奔”,有关部门再想抓捕就难上加难了——赖昌星至今没有引渡回国即是明证。

  在我看来,“裸体做官”不亚于一封贴了鸡毛的举报信,释放出强烈的腐败信号。眼下,一些官员家属子女在国外购豪宅、开名车、上名校,不仅让国人疑窦丛生,连老外都看得堂木结舌。对此,有评论家撰文一针见血地指出:仅凭官员现有不太高的工资收入,要想家属子女在国外活的滋润几乎是天方夜谭。更有网友认为,据此“线索”顺藤摸瓜,十有八九能手到擒来,在“瓮”中捉到一些腐败大“鳖”。

  遏止“裸体做官”?须多管齐下。一是要尽快推出“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制”, 让各级官员的个人财产收入彻底“裸露”于阳光下,不仅要推行财产申报,更需要公开官员家人的信息,凡隐瞒不报者一律作“有罪推定”交司法机关侦办;二是迅即在全国开展“裸体做官”大普查,及时收缴那些将家人已经弄到国外的官员的官帽。窃以为,这样的“裸官”即便不是腐败分子,也不可能情系祖国、造福一方;三是在“?贪”逃跑的“必经路口”设置监控,诸如严格出国申报制度,把好出入境检查关口,加强国际反腐合作等。

  如此,方能让那些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已经“裸体”、“半?体”或正欲“裸体”的官员们产生足够的敬畏,死了那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