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大会发言上,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北京大学校长助理马大龙谈到,三鹿集团被查出含有三聚氰胺的新一代婴幼儿配方奶粉相关产品,其研究项目竟获得了2007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对此,马大龙认为,有必要反思并改革我国科技奖励制度。(3月9日《齐鲁晚报》)
马委员的话一语惊醒我梦中人,笔者这厢赶紧检索“2007年度国家进步科技奖”的相关资料一看,果然不假——项目名称:《新一代婴幼儿配方奶粉研究及其配套技术的创新与集成》;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田文华,生庆海,王玉良等与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单位:河北省。赫然位列二等奖之第四十三。实话实说,本人系文科出身,对一些常识性的科学知识自是多少知晓一点,涉及国家科技大奖层面的高精尖理论却肯定是一窍不通的,然而,以“三鹿奶粉配方”为镜鉴,联想起诸多时事,杞人忧天也好,作“太监急”也罢,我的后背不禁一阵阵发凉。
譬如就以“2007年度国家进步科技奖”为例,间接或直接涉及食品类的除“三鹿奶粉配方”之外,还有玉米、花生、小麦、花椰菜、“大通牦牛”、“规模化猪、禽养殖”、“绵羊育种新技术-中国美利奴肉用”、“油料低温制油及蛋白深加工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食用菌优质高效大规模生产关键技术研究”等十多个品类。而医药制剂类、煤矿开采类以及路桥工程类的奖项加起来更可谓占据了半壁江山,可不用我多说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是,近年来相关领层出不穷的各类公共事件未尝不比三鹿扯开的一个“毒奶粉”口子亦更为骇人。接下去,笔者继续检索2006年、2005年、2004年直至1998年,再回头溯及10年后最近一次即今年1月份出炉的“2008年度国家进步科技奖”,大致情况亦如上述。而众所周知,“国家进步科技奖”其实不过是我国五大科学技术奖区区之一,余者还有“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奖”四类或知名度更高而总体规模也更为庞大的国家科技奖体系。
以评促进,国家矢志于“科教兴国”战略的良苦用心是可想而知的,这一点任何人都不会怀疑,而作为纳税公民,支持国家财政予以相关科研人员及机构奖励,支持政府以国家的名义赋予他们至高无上的荣誉,也是没二话可说的。但面对着“三鹿奶粉配方”忝列“2007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中的荒诞事实,却不能不发人一番忧思。翻阅媒体相关报道可知,在马大龙委员题为《维护科技奖励尊严深化奖励制度改革》的发言原文中,事关“三鹿奶粉配方”其实还不过是引题的“话头”。与他的“调整科技奖项设置,减少面向市场的成果奖项比例;精简部门和地方设置的科技奖励;转移奖励重点,增设杰出科技贡献奖”三条建议相对应,折射出的正是国家科学技术奖由来已久的制度积弊:一是“行政干预和部门保护主义”盛行,二是“成果包装”与“人情公关”成风,又及“扭曲了奖励的导向作用”无所不在。平心而论,此前即便没有“三鹿奶粉配方”东窗事发,恐怕打破国家科技奖窗户者也会大有人在的,也就是迟早罢了,是为制度安排的必然。
就此,笔者绝无血口一喷全部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恶意,然而,此时此刻,我打心底很想问一个揪心的问题:其中,究竟还有没有其它“三鹿奶粉配方”了?若有,有多少?何在?之所以这样问,诸如“本国科教兴国之路何去何从”的宏大论调在其次,该“事后诸葛亮”予以谁问责或追究也在其次。但作为奉公守法的纳税人,总不能让公众在“国家”旗号的召唤下一而再地成为一群花钱买“赝品”的“冤大头公民”,末了再成为一群花钱图“招灾”的“共和国傻子”吧?若然,与其臭名昭著,不如不评也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