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司法渐入佳境

时间:2020-05-22 02:4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爱民
  回顾过去一年全国各级法院的工作,人民群众普遍感受到人民法院在保障民生中更加积极、主动、有力。在全国党政齐抓民生的大背景下,人民法院顺势而动,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民生司法的春风日渐强劲,维护了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

  常言道:“民不畏我威而畏我公。”各级人民法院着力改变那种令人生畏的老面孔,以更加贴近民众的姿态树立公正形象。弱势群体的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人民法院始终把弱势群体作为服务重点,不仅对弱势群体在诉讼中及时予以司法救助,还在处理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保险费和解除劳动合同等类案件时注重保护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教育、医疗、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问题群众最为关注,人民法院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贯穿于涉及这些问题案件的审理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人民群众主持公道,伸张正义。

  执行难问题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此人民法院不讳疾忌医,不文过饰非,而是迎难而上,组织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让一大批历史遗留下来的各种“空调”、“白判”逐步得到兑现,人民群众笑逐颜开。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也是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评价的一个窗口。对此人民法院不回避矛盾,不敷衍塞责,而是采取“大接访”、“大走访”等形式着力化解矛盾,消除了大量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了政通人和。

  民生司法未有穷期,人民群众有所呼,人民法院就要有所应。当前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处于极其困难的时期,民生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备受关注,人民法院在保障民生中的责任也更加重大。为了让司法更加贴近民众,最近最高法院推出了司法便民17条措施,各地法院也纷纷推出了裁判文书上网、巡回办案送法上门、调解竞赛促进和谐等举措,让民生司法的内容更加丰富,措施更加有力,效果更加显著。特别是最高法院不断推出保障民生的司法解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经济、保障民生的战略部署,不断调整工作重点,如春风化雨,把民生司法的春意渲染得更加浓重。

  古诗云:“绿杨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在金融危机带来的料峭春寒中,民生司法犹如“一枝红杏”,让人民群众倍感春意的温暖。因为他们看到了司法工作越来越亲爱、爱民、便民、利民,也越来越值得拥护和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