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五强化 让群众理性合法表达诉求

时间:2020-05-22 02:4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夏廷堂
  3月5日上午,温总理在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指出,要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安定。要特别重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合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温总的报告对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性。

  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实践党的宗旨的有效途径,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党的职责所在,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优势所在。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化、体制的转换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加上人们受各种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经济利益的摩擦、思想观念的碰撞,各种社会矛盾随之增多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关注民生,越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我们要在以下几方面下工夫:

  强化教育引导,力戒简单粗暴。对群众作好教育引导,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群众的政策法律法规教育,提高政策的覆盖面和透明度,提高正面宣传解释的效果,解决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使群众能够正确辨别利益要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增强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反映问题的意识和自觉性。同时,要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引导群众正确对待自身利益,摆正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引导群众按照程序、依据政策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他们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更加理性化、合法化。把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结合起来,引导、规范群众的道德与行为,使广大群众清楚地认识到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能做,认识到维护自身利益必须依法行事,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用发展的观点来看问题,用发展的要求来思考问题,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党和政府真正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是为老百姓着想的。

  强化沟通能力,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沟通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现实生活中,一些原本比较容易化解的小矛盾,常常因为沟通不及时而变成了大问题,影响社会和谐。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既带来巨大社会活力,也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必须重视沟通、善于沟通,通过沟通求同存异,通过沟通达到和谐。搭建沟通平台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面对面交流、信访接待、媒体对话、举行听证会等等。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必须坚持平等待人,不摆架子;以诚待人,不耍花腔;正视矛盾而不掩盖矛盾,尊重事实而不讳言缺点与失误。特别是对那些群众要求解决的切身利益问题,凡是应该解决又可能解决的应及时予以解决,限于条件一时解决不了的应把真实情况告诉群众、求得群众谅解,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强化制度化,增强血肉联系。有些群众之所以以非理性的方式来表达利益要求,是因为还存在着反映群众利益要求渠道不畅通的问题。为此,要通过制度建设,建立社情民意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社情民意联络员会议,切实了解群众所盼、所思、所想,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困难;首先建立和完善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其次扎扎实实地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其三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发挥社会自治功能,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其四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另一方面,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以及信访工作责任制、信访信息系统及领导干部下访制度,领导接访、定期约访制度,坚持有访必接、有信必复,使群众的疾苦有地方诉,意见有地方提,怨气有地方发;完善群众反映问题的答复公示制,真正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保障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通过制度建设,,积极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切实保障群众表达利益要求的权利,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实际和群众要求

  强化洞察力,掌握主动权。及时地发现问题,敏锐地洞察矛盾,是解决矛盾的基础。任何矛盾都有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领导干部要对当前的社会情况、现实矛盾以及潜在矛盾做到了然于胸;对一些可能导致矛盾的因素,要提前做好引导、疏导和化解工作,使之尽可能向有利的方向转化;特别是对一些重大的带向性的问题,要明察秋毫,见微知著,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以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旦出现大的社会矛盾甚至群体性事件,要冷静对待,审慎处置,及时化解矛盾。当矛盾露头时,要防止其累积;当矛盾发生时,要防止其扩散;当矛盾扩散时,要防止其变异;矛盾处理后,还要防止其沉淀。 

  强化依法执政,依法化解矛盾。依法执政,不仅是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内容,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允许凌驾于法律之上。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养成办事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的良好操守,摒弃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不良行为。要善于把正确的行之有效的政策通过法定程序,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努力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按照法定程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在法律的框架内正确认识和依法么使民主权利,依法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同时要加强学习,学习历史、学习法律、学习政策,学习做好群众工作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还要学习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乃至工作艺术和技巧。在此基础上,以积极进取、富有生气得精神状态,来研究新形式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