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结束不久的两会上,张艺谋和冯小刚就明星广告代言是非的话题,进行了争论。对此,曾经与唐国强一起代言北京某医院的解小东在自己的博客上表示,代言这个不孕不育医院的广告,“说实在的,曾经把肠子都给悔烂了”。(3月18日 中新网)
在谈到明星代言广告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时,解小东表示,站在消费者权益至上的角度讲,自己首先必须得从良知道义的立场来优先维护广义上而言的大众消费群体利益。每个人都应积极主动地担负社会责任,所谓明星名人当然也是毫不例外的。在制度有待成熟管理有待规范的同时,明星更应该主动积极地担当起更多社会责任。
笔者相信,在众多明星围绕食品安全法草案中规定连带责任莫衷一是时,解小东的“悔”和道白应是真诚的,也是发自肺腑的。而且,当初他在代言不孕不育广告时,将自己的广告代言所得全部捐出了,并成立了一个“中国娃专项基金”。显见,其代言并非为了经济利益,而只是一时的糊涂选择。既使如此,他仍公开地向社会表示后悔和致歉,这就是社会责任的回归。
不反对说,明星在代言某些广告时,有时并不真正地了解产品的性能,他们只是听了产品商天花乱坠的鼓噪而代言的。而且,产品质量也存在一定的变数。因而,从这种意义上说,他们代言也容易上当受骗。但是,既然代言,就有对产品质量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义务。特别是个别明星为了些许蝇头小利,作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对此处以连带责任,这既是对消费者负责,更是对名人自身形象负责。
然而,某些明星却罔顾了自身的代言责任,不但热衷于代言,而且质疑明星代言的连带责任,表面看这只是一种争论,实质上却反映出了其社会责任意识的欠缺,更多表现出的是对利益的追逐。前不久,某著名导演声称:“明星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是片面的、不公正的”,某歌手更是委屈地说明星是弱势群体。如此言论,除了为明星代言极尽开脱之外,为维护大众消费者利益又做了什么?面对解小东的“悔”,这些人当汗颜和羞愧。
“我认为经济收入固然对于每一个人都很重要,但是还有一些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对自己荣誉的珍爱。”诚哉,斯言!作为社会名人,绝不能困囿于金钱的诱惑,而要多想想自己的社会责任。唯有如此,才能成为公众心中真正推崇的明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