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9日,四川法官王锡俊(深切缅怀)病逝,英年45岁。为完成他最后的心愿,四川省红十字眼库从其遗体上采集到建库以来首例眼角膜,它将给3名患者带去光明。
从网上看到这则消息,不禁搜索报道来看,王锡俊是那样鲜活,并震撼着我的灵魂。他是优秀法官代表,司法工作人员的榜样。顿时,人民法官的形象在我心中高大起来。如果说王锡俊热爱审判事业、要忠诚于审判事业的铮铮誓言让我肃然起敬,那么他生活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更加让我钦佩,他是一个真实的法官,一个顶天立地的人。
学习王锡俊,就要学习他执着追求,忠诚于公正执法的职业操守。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就是要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工作的行为准则;就是要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要充分考虑和把握人民群众的想法和感受,用科学发展观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要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以实现全社会的和谐。
学习王锡俊,就是要学习他一身正气,依法办案求正义的行为规范。严格公正文明司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在每一个诉讼案件的处理上。对每一个细节、证据认真核查,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罪名法定、罪刑相一致、疑罪从无”的原则,依法审判,维护法律的公正和严肃。正是每一个案件的严肃处理和25年如一日的积累,才造就了他不平凡的业绩。 “荣誉属于集体,成绩属于过去,自己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工作”不仅是他高尚情操的体现,也是一个团结的、拼搏向上的法官群体体现。
学习王锡俊,还要学习他面对病魔大无畏的气概和坚强。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每一个人都会在疾病和灾害来临时感到恐慌与无助。坦然的面对,坚强的抗争已经让人折服,而与病魔斗争的同时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去工作,去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更令人敬佩不已。
就是在最后的离去,也让他那双让罪犯望而生畏的眸子为他人重现光明,这种无私怎能不令人赞叹?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王锡俊,我们的同行,我们的榜样,我们执法的坐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