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欲速不达”,而“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在全国法院推出裁判文书上网的新举措后,指望一夜之间所有法院的所有裁判文书都上网,指望所有上网的裁判文书都完美无缺,都是脱离实际的幻想。
平心而论,裁判文书上网这项新举措推出后,全国各地法院积极创造条件,废寝忘食、加班加点地整理、上传裁判文书,已经有近6万份裁判文书上网,比以往那些年提高了6倍。尽管与生效裁判文书的总量相比显得比率不高,但这毕竟是在克服了诸多困难、付出巨大的努力才做到的。谁都知道,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上网,需要很多软硬件条件,比如上网发布的载体、上网设备、熟悉互联网技术的人才等等。再加上,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等类型的案件是不宜上网公开的,这就牵涉到一个裁判文书上网的审核机制建立问题。一些善良的同志认为,只要裁判文书作出了,上网就是举手之劳的小事情,殊不知裁判文书上网既需要人财物,也需要基础设施,而全国大多数法院都缺少上网必备的条件,另外,全国绝大多数法院没有配置裁判文书上网的相关人才,原因很简单,没有编制,没有编制就没有人头费。
2008年春天开会,笔者曾经听江西赣州中院介绍说,他们那里负责网络的工作人员常常要半夜2、3点上传稿件到自己的网站。上网一查,果然如此。后来才知道,那里党政机关几千人使用2兆的光纤,白天根本无法上网。所以,基础设施也是制约信息化的瓶颈。为此,我很感动。而江西还是我国网络建设比较发达的地区。
与搞经济建设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样,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要允许一部分法院先上起来。一部分硬件条件好、有专业人才、建立了相关机制的法院把裁判文书上网的工作先做起来,就能积累经验,为裁判文书上网在全国法院全面铺开奠定基础。例如,最早提出裁判文书上网的河南法院系统之一,省高级法院的裁判文书今年年初就实现了上网,中级法院的裁判文书则要求在今年7月份之前上网,基层法院的裁判文书则要求在今年9月份之前上网。这就是工作循序渐进的一般规律在裁判文书上网中的体现。
各级人民法院克服一切困难,逐步上网裁判文书,是人民司法工作自信心提升的体现,也是人民法院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体现。裁判文书上网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可以说是一个创举,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就变得至善至美,因为各地法院的条件需要逐步改善,人员需要配置,工作机制需要逐步建立,经验需要逐步积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