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上网应渐进

时间:2020-05-21 18:4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刘量力
  据报道,截至4月10日,全国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已达59744件,共计1.6亿余字。而一年之前,全国公开的裁判文书上网还不足1万,这可喜成绩的背后,是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克服种种困难所做出的艰苦的、巨大努力。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程序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其中最热点的问题之一就是裁判文书上网。舆论普遍认为,裁判文书上网有利于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了解和监督,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严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有利于人民法院真正落实公开审判、宣传法制,有利于当事人服判息诉、防止法官腐败,这是法治文明、进步的表现,实现了与国际接轨。因此,这一旨在推进“阳光司法”,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的举措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但是,从现在裁判文书上网的数量和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比较来看,还存在着许多欠缺,这是因为:人民法院受理的许多案件中,涉及到国家秘密、企业内部商业秘密、未成年人或涉及到个人隐私,还有的案件裁判文书上网后,由于当事人的住址等详细信息的公开,也可能影响当事人的生活甚至产生其他负面效应,从而造成不良影响;一些法院受到经济条件、人员编制等制约,至今没有开通互联网站,有的法院在电信部门开通的上网带宽很小、网速非常慢,使裁判文书上网成了空中楼阁;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在人民法院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下,许多案件撤诉了,这些案件撤诉后的裁定书即使上网也无多大意义。另外,从技术层面上来看,从裁判文书的制作、公开到上网不可能一蹴而就。

  因此,裁判文书上网应当渐行渐进。对于一些有条件的法院,应当先行一步,其他法院也应当努力克服困难,积极跟上,这既符合各地法院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司法改革原则。同时,对于困难落后地区的法院,也应当积极加以扶持,加快裁判文书上网工程。同时,各地人民法院要不断提高裁判质量,使裁判既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又符合当地的国情,更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这样的裁判文书上网才能真正起到它应有的作用。

  总之,裁判文书公开利用互联网作为平台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是今后的一个发展方向。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想方设法、积极筹措,按照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要求,建立裁判文书数据库,逐步推进裁判文书上网,以实践司法利民、司法护民、司法便民,共同创建和谐的司法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