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实践特色才能抓好队伍建设

时间:2020-05-21 15:2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刘量力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全面部署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这次活动不仅是一项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学习教育活动,而且是一项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狠抓措施落实、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任务已经布置,关键是要落实,尤其是要突出人民法院的实践特色。

  突出实践特色,才能将法院队伍的政治立场始终定位在始终为人民服务上。法院工作要发展,法官队伍是根本。因此,广大法官在政治上,要牢记“三个至上”,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的意识,把实现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衡量标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公正正义意识、国情意识,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本职工作,思考和提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具体措施,掌握群众工作的方法、技巧,解决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同时,对极个别法官存在的享乐主义、拜金主义、贪图享受、不思进取的思想问题,要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加以纠正,杜绝发生任何违法违纪现象。

  突出实践特色,才能将法院队伍的能力培养始终定位在适应社会发展上。当前,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的部分企业经营状况堪忧,劳资关系紧张,另外由于长期以来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相互之间的借贷导致多角债纠纷高发。社会和经济形势在不断发展,对人民法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在培养法官队伍的能力上,要让广大法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器和缓冲器的作用,积极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及时调整审判工作思路,创新工作理念,转变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能,妥善处理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突出实践特色,才能将法院队伍的监督管理始终定位在长效机制建设上。队伍的监督管理要靠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保证队伍建设的长效性。因此,在监督管理法官队伍时,要针对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反映最突出、最强烈的问题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并把这些措施和做法经过实践检验后上升到机制和制度层面,形成具有指导性的制度规范,从而更加科学、有效地指导司法实践,通过“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一系列过程,形成“管用、好用、常用”的制度体系,把“人民法院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果固定下来,规范法官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把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推进到新的境界。

  突出实践特色,才能将法院队伍的建设方向始终定位在推动法院工作上。“人民法院为人民”,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不能做做表面文章、发发文件,更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落实在人民法院的每一项工作上。因此,在法院队伍的建设方向上,要不断发掘、深入研究人民法院为人民的丰富内涵,把法院队伍的建设作为推动法院工作的强劲动力,认真落实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各项具体措施,努力提高实践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水平,真正解决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性障碍,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司法资源的整体效益,推动法院的各项工作,让人民法院以公正高效取信于民,赢得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