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超编理当依法问责

时间:2020-05-21 15:2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林林
  4月28日,河南省编职办主任孔令晨在一次会议上透露,县市区机关超编现象比较严重。截止2008年底,全省158个县市区中99个超编,占62.66%。(河南商报4月29日:《河南6成多县市机关超编 鼓励公务员提前退休》)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以精兵简政,转变政府职能为目的的大规模机构改革,从中央到地方先后搞了三次。结果如何?在不少地方,越改机构越臃肿,越改群众办事越困难,越改行政成本越看涨。

  事实证明,若再按原来的套路进行改革,仅仅在如何分流冗员上想办法,而不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责任,那么,超编这个机关病或许一万年也根治不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五款规定,对于擅自增加编制或者改变编制使用范围的,超出编制限额调配财政供养人员的,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成员的,均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照录这些条文的意思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党政机关超编问题,就必须依法行政,及时启动问责机制,给某些为官之人一点颜色看看。只有让他们明白擅自超编是要付出代价的,甚至关系到自己头上的乌纱,他们才不至于变着法儿,把政府部门打造成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空耗纳税人血汗钱的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