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司法理念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时间:2020-05-21 15:0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崔霞
  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待解决的司法问题,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群众路线等改革原则,是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的重要指导思想。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从“一村一法官”制度入手,把现代法治与乡土社会实际有机结合,开创了“案结事了”的“能动主义八四司法模式”,其总体工作思路契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符合时代特点和当地实际。陇县人民法院的实践经验对法院走出涉诉信访的困境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法院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越来越大,法律作为处理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使得大量的矛盾纠纷最终集中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时刻处于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不稳定因素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近年来,人民法院的涉诉信访量大幅上升。涉诉信访案件的大幅增长,不仅严重扰乱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秩序,使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大打折扣,司法的公信力直线下降,而且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形象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如何遏制涉诉信访案件的上升势头,已成为人民法院不容回避的问题。

  涉诉信访案件的大量出现,虽然有多种原因,但笔者认为,主要还是司法理念出现偏差造成的。例如,有的法官过于强调“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到的证据拒绝调查取证,认为调查取证是当事人自己或其代理人的事,与法院无关,法官裁判应依据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致使举证不能的当事人败诉后无法服判息诉,案虽结事难了;有的法官认为,法官就应该“坐堂问案”,保持绝对中立,对案件应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裁判,不应该过多调解和稀泥,所以,有的案件虽然裁判正确,却未能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有的甚至使矛盾激化;还有的法官对深入基层、群众,就地办案,缺乏足够的认识,不愿意主动扑下身子到群众中间去化解纠纷。陇县法院的“能动主义八四司法模式”在仅仅一年多的时间里解决了大量的涉诉上访和执行难案,化解了大量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有力地证明了在目前的中国国情下,尤其是在基层,不失为一种有效化解矛盾的新模式。

  总之 ,只要人民法院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把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优劣的标准,就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