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能动主义八四司法模式”把现代法治与乡土社会实际有机结合,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经验,走出了一条司法大众化与专业化结合的阳关大道。一个地处边远山区、国家级贫困县的司法模式,如何能够取得成功?这其中有什么秘诀呢?
陇县模式成功的秘诀之一,在于顺应民意。陇县模式是在一种非常艰难的情况下出台的,当年陇县法院大门前,上访的队伍如同“每年三月龙门洞的山会”,上访的当事人每天都在聚集,审判秩序被打乱,像个“随时爆炸的火药桶”。在这种情况下,该院把解决涉诉上访作为逻辑和实践的起点,把涉诉上访增多看成是民心民意对不当司法行为的挑战,在县委书记“法院只要不惹乱子就行”的压力之下,在案件数量日益增多的压力之下,选择了广泛征求民意。问计于广大干警,向45位干警征集到了46份建言书;问计于社会各界群众,总结出了群众的“十大期盼”。在这些民意面前,该院积极回应,催生出了“能动主义八四司法模式”, 从司法权运行的理念、体制和机制上对老百姓的要求做出了根本回应,在困境面前找到了一条蜕变的路。陇县模式的成功,再次说明了一个道理,民意不可违,任何司法改革与实践要想成功都应当顺应民意,应当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应当完善人民群众“公平正义”的价值标准,应当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
陇县模式成功的秘诀之二,在于符合国情。当年,陇县法院为了应付日益增多的案件审理的压力,在全国司法改革的大潮中,也开始了“坐堂问案”,严格地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来办案,法官一般不再到下面调查证据。结果是,结案的速度虽然提高了很多,但是群众对“法治”的“排异”反应异常强烈,许多群众为此走上了漫漫的上访之路,案结了,但事没了。这就是因为,过去的一些司法改革忽视了我国的国情,我国地域广阔,各地的发展非常不均衡,尤其是在广大农村,许多农民对如何进行诉讼、如何进行举证可以说是一无所知,由于经济困难又往往请不起律师帮助调查取证,而证据不足成了农民打官司难的主要原因。陇县法院正是在这种国情县情的语境下,积极地推行“主动、推动、互动、联动”司法,建立了“立审执兼顾机制、诉调对接机制、一村一法官机制”,把“案结事了”作为终极目标,在能动中彰显中立,实现公正。陇县模式的成功,就是因为它符合广大农村的实际情况。农民之间一旦有了纠纷和矛盾,需要的不是冷冰冰的法庭,而是需要一个宽松和谐的氛围,在这样一个氛围下,各种群体都有了公开平等参与的机会,不仅节约了诉讼成本,也体现了法官对人民群众的尊重,避免了法官和人民群众的对抗,更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任,更有助于案件纠纷的解决。
陇县模式成功的秘诀之三,在于走结合之路。陇县法院在推行这个模式之初,也遇到了不小的阻力,许多人认为在提倡法官职业化的大环境下,再提司法大众化是不是有倒退之嫌?事实上,陇县法院在向群众路线回归的同时,法官专业化建设也开展得如火如荼,非常重视人的素质与制度的同质化,开设了“陇州法坛”,建起了“澄怀图书馆”,成立了“法官之家”等7个协会,把法官文化建设作为法院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陇县模式的成功,就是因为他们走的是司法专业化与大众化的结合之路,一方面大力提高法官的专业素质,另一方面法官从端坐六尺法台到重新走回民间,通过参审员、调解员等参与司法调解,开门办案、不断强化司法民主,以法官的角色转换来加强法院与基层群众的融合,让人民群众走近司法,亲近司法,参与司法,信赖司法,将司法专业化与大众化很好地结合起来,使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赢得最为广泛的群众基础,赢得最为真切的群众拥护,赢得最为强劲的群众支持。总结一句话,即,陇县模式实现了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队伍建设以及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的与时俱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