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法院:从基层来,回基层去

时间:2020-05-21 14:5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吕东辉
  近日,看到陕西省陇县法院“能动主义八四司法模式”的报道,心中颇有感触。“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是对我国优秀司法传统的继承和回归,是我们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更好的贯彻群众路线,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切入点。

  “一村一法官”制度,是新时期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审判工作的一重大举措。是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方式重大创新。通过“一村一法官”,不仅能够在村民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的基础上,着力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价值观和良好法治社会氛围,还可以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乃至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一村一法官”制度的推进,一方面可以让我们最基层的法官更加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更重要的是可以从群众中更好的了解群众的诉求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并针对审判工作搞好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

  我们最基层的群众,文化素质和法律素养相对困乏。通过法官走进村庄,可以更好的开展法律服务、做好法律咨询。将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并做好引导,将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避免增加不必要的诉累,也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

  “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是我们基层法官的工作职责与使命。陇县法院的《一村一法官》正是法官工作职责的最好的实现方式,同时也是统筹兼顾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依法判决与诉讼调解、刑事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与被害人的权益保障、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监督、司法工作专业性与坚持群众路线这一精神的具体落实。而我们每一个基层法官,也只有在基层工作中才能更好的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更好的为群众服务,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