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是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的重要保证。2003年7月至2008年12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审结违犯党纪政纪案件85.2万件,处分88.1万人。其中,处分地厅级以上干部2386人(不含军队),县处级干部29905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4718人。(4月23日 人民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五年多时间里,竟有2386名地厅以上干部、29905名县级干部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反腐力度、成效之大令人欣喜。特别是陈良宇、田凤山、韩桂芝、王怀忠、杜世成、郑筱萸、徐国健、陈同海等一大批高官的相继落马,更凸显了中央的反腐决心和信心。
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曾反复强调,“必须进一步抓好大案要案查处。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依照党纪国法,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2386名地厅以上干部受处分,再次说明了反腐无禁区、无死角,无论牵涉到谁,不论其职务多高、功劳多大,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就逃脱不了被法律制裁的下场。
当前,物欲横流,功利浮躁,拜金主义思潮尘嚣甚上,各种庸俗、低级乏味的诱惑无处不在、无处不有,这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一种严峻的考验。如何用平静的心态看待手中的权力、怎样安全度过金钱、美色关,需要岿然不动的定力,这种定力就来自于人民。只要心中时刻想到人民,处处为了人民,就能自觉地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否则,就会被名利所累,被金钱所所困,陷入犯罪的泥潭。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2386名地厅以上干部受处分再次对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权力是人民给的,就当用之于民,服务于民,不要心存侥幸,不要滋生觊觎之心,不要有丝毫的贪欲之念,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贪如火,不灭则燎原”,这方面的例子已让人触目惊心。
当然,2386名地厅以上干部受处分也是一支清醒剂,它说明了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并非“杀鸡”就可“吓猴”。只要权力不受约束,就有滋生腐败的可能。因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这是反腐败斗争重中之重。
“腐败不除,国无宁日,民无宁日”。2386名地厅以上干部受处分,这只是阶段性胜利,反腐败斗争永远没有休止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