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再次表明了人民法院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实际行动尊重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疾苦、关注群众生活的决心,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民性与优越性。
要及时了解最广大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就要按照科学、畅通、务实、有效、便捷的要求,不断拓宽民意沟通渠道,最大限度地了解和把握社情民意。而最畅通、最有效、最快捷的民意沟通渠道莫过于互联网,因为互联网在沟通民意上具有它得天独厚的四大优势。
互联网在沟通民意上大有可为,是因为它的覆盖面广。目前互联网已经成为新闻传播领域中影响巨大的、最具发展潜力的主流媒体,据《第22次中国互联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2.53亿,平均每4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个网民。而互联网世界的自由表达特性,也使得网民们更愿意畅所欲言自己的想法和建议。人民法院正好可以利用互联网的这一优势,广泛听取民意、汇集民智,更好地促进工作。
互联网在沟通民意上大有可为,是因为它的时效性强。互联网由于不受任何时间与地域的限制,可以不间断地传播各类信息。人民法院的工作思路、便民措施、司法效果、重大决策、公开审判执行信息等,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及时、便捷地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人民法院的工作。如中国法院网搞了900多个庭审直播就是最好的例子,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看到庭审的整个过程,增加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了解,也方便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另外,从保障民生的角度来看,通过互联网这个渠道,可以及时掌握民生需求,适时调整司法政策、改进司法作风。
互联网在沟通民意上大有可为,是因为它的互动性大。去年六月,胡锦涛总书记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明确表示“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在今年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和委员在各大网站开设了博客,把议案、提案、建议写到博客中,掀起了博客问政的热潮。网友借助代表委员的博客找到了连通“两会”的渠道,在博客的互动中实现了民主参政的愿望。同样的道理,人民法院要及时沟通民意,就要充分利用中国法院网的博客、论坛等方式广开言路。
互联网不同于传统媒体的信息单向传播,而是信息互动传播,人民群众既可以从互联网中了解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也可以随时得到人民群众的意见反馈。法院领导可以与网民直接交流、沟通、互动,从而广泛听取网民意见,可通过在线解答、个别沟通的方式,让群众了解信息,感受人民法院为人民司法,对民意的尊重。而人民法院也可以感受到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对社会正义的渴望。
互联网在沟通民间上大有可为,是因为它的针对性强。互联网可以通过精心选择议题,让网民在网上自由热烈地进行讨论;互联网在制定司法解释、出台司法指导意见、做重大司法决策之前等都可以出专题在中国法院网上征求意见,还可以设计投票系统进行选择;各级人民法院为了征求民意,还可以到中国法院网上设立专门的电子信箱,接收人民群众的来信。
总之,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利用中国法院网的优势资源,抓住信息化的历史机遇,让互联网成为改进法院工作、提高司法水平的重要渠道,成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平台,成为民主法治传播的新途径和群众有序参与的新渠道,从而建立起畅通简便的民意表达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