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社会,连接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最便捷的桥梁非网络莫属。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努力在加强民意沟通工作方面下功夫,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推动自身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这是人民法院坚持群众路线的体现。那么,如何在信息公开化、司法透明化逐步推进的今天,通过最有效最便捷的途径“到群众中去”?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中国法院网卓有成效地开展增强民意沟通工作,为我们提供了成功的经验与榜样:
一年来,出台法律法规前的征求意见,“两会”期间大法官与网民对话,网络直播庭审实况,公开裁判文书,开通被执行人信息平台……每一次都意味着对人民群众意见更广泛更深切的关注,每一次都显示了民心向背和价值趋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每一次投票、每一个帖文都成为群众路线在信息时代特有的张扬和凸显。这,充分显示了人民法院抓住了信息化的历史机遇而开拓前进。互联网已经成为人民法院“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的重要渠道,成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新平台,成为民主法治传播的新途径和群众有序参与的新渠道。
中国法院网的经验也为各地法院提供了通过网络增强民意沟通的有效模式。各级法院应该充分认识网络媒体对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产生的推动作用。这种推动效果既是一种动力,也是一场考验,更是前所未有的机遇。人民法院要听取群众呼声,把握群众需要,反映群众愿望,关心群众疾苦,就不能忽视网络的作用,要在网络中采集社情民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沟通互动,把网络作为人民法院沟通民意最便捷、最有效的“金桥”。通过这座“金桥”,我们要从群众满意的方式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带着深厚的感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赢得民心,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与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