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决定从十二个方面加强民意沟通工作,以进一步推进司法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更好地接受民主监督,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这份意见的出台,使人们从中感受到了人民法院越来越尊重民意,并把自己的全部工作纳入为人民司法的轨道。
汉代政论家王充在《论衡》中说:“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其意为,要知道房屋是否漏,人要在屋下;要了解工作有何缺失,要深入民间才知道。广大群众中蕴藏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智慧宝藏”。民意的通畅表达,是开启“智慧宝藏”的钥匙,也是改进法院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构建和谐社会的源头活水。也只有人民群众才会知道需要什么,才会对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感受最深,了解最多,因而也最有发言权。法院也只有广泛倾听民意,才能真正了解老百姓所思所想所急所盼,才能集思广益,做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大文章。
法院做好民意沟通工作,就是一切为了人民,理解人民群众的感受和要求,着重强化对群众意见的吸收反馈工作。人民群众对自己所提意见建议最担心的是“石沉大海”、“白费功夫”,最高兴的是自己的合理化建议被重视、被采纳、被吸收。也就是说,回应民意的机制要跟上,要对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使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得到充分的体现。回应民意机制是一条主干线,良好的回应机制是法院获取人民信任支持的法宝。
人民法院要与时俱进,充分发挥中国法院网在收集民意上的作用。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互联网作为报刊、广播、电视之外的第四种传媒,因其大众化、便捷快速,已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互联网也应当成为法院改善工作作风、畅通民意渠道、密切群众关系的一种重要方式,成为老百姓积极快速表达诉求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作为人民法院,要通过网络这一途径,更真实、更直接地了解民意、倾听民声、集中民智,改进和完善自身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