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且慢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时间:2020-05-21 12:2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林林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5月18日宣布:自本月起正式实施不定时工作制。目前,已有1000多家单位获准实施该工作制,其中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广州日报5月19日:《深圳千余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何谓不定时工作制?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解释,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见原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金融危机下,部分中小企业由于受外向型订单影响,或因生产与销售季节性过强,员工难免忙闲不均,月均收入悬殊,甚至因此引发劳资纠纷。所以,在这些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倒也不失为一种应对危机的权宜之计。

  但,将政府机关,还有某些公益性事业单位,也纳入这一“改革”范畴,后果如何实在难以想象。譬如,工商、税务部门因周二周三开展“某某行动”,收效不错,局长大人一高兴,下令全员休整两天。那么请问,在这两天,如果人家急着办理相关手续,咋办?如此折腾,岂不抬高了群众的办事成本?

  更要命的是,机关工作人员在办公室上网炒股也好,聊天打牌也罢,天晓得他某大官人是在上班,还是在休闲!有了“不定时工作制”这块遮羞布,“闲懒散”机关病怕是一万年也治不了,当然更休言构建服务型政府了。

  何况,政府机关八小时工作制是法定安排,地方政府无权以任何借口,另立章法。现在的问题是,在铁定的工作时间里,不少机关干部尚且办事效率低下,谁能保证在难以监控的不定时工作时间,这些人会立马洗心革面,一个个都变成孔繁生式的人物?

  事实上,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是靠纳税人供养的,不仅工作性质与企业人员有本质上的区别,而且其薪酬体系也相对稳定,根本不存在结算、支付方面的问题。这,就要求机关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八小时标准工时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与质量。舍此,政府机关工作作风只可能每况愈下,乃至弄得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