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全国法院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具体情况。会议公布了六起违反“五个严禁”的违法违纪案件,涉案的违规人员达85人之多。
笔者以为,这个数字还仅仅只是被发现、被举报的违规者,更多的违规人员可能暂时没有被揭发。
自今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五个严禁”规定以来,各级法院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严查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人员。截至4月底,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通过举报电话、举报信件等形式共受理核查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法院干警357人,其中经查属实并已处理完结或者作出初步处理的85人,经查反映失实的168人,仍在调查的104人。在已经作出处理的85人中,43人被移送司法处理,2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18人被调离审判执行岗位或受到其他处理。作为法官,要怎样才能保证自己不触“电”呢?
第一,要立志做学者型法官。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当我们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了某一件事上,我们也许就没有更多的时间来顾及其他事了,一心难以二用。因此,法官应该把心思放在如何把法律业务知识学精学透并审理好案件上,而不要用大量的时间来协调与律师、当事人的关系。这样,既提高了法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又可以有效地避免违规现象的发生。
第二,要长期不懈地抵御诱惑,抗拒压力。“五个严禁”的制定是科学的,对这五条禁令的遵守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需要法官长期不懈的“坚守”。在一段时期做到容易,一辈子始终能做到难;在一次诱惑和压力面前能做到容易,在每一次都能淡然面对人情、关系和金钱难。
第三,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五个严禁”之所以受到人民群众欢迎,是因为它符合群众的心愿,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清除司法腐败的迫切需求,顺应了司法形势变革与发展的要求。只有心怀为人民司法的深厚感情,坚持群众路线,注重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深化、细化落实措施,才能真正做到与“五个严禁”绝缘。
诚然,当今的社会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关系社会”,人际关系对一个人的成功与否、对一件事的成败与否,存在着相当大的影响,有时甚至是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 “五个严禁”规定说严也严,说松也松,最重要的是心中的信念到底是不是“为人民服务”。如果胸怀这样的信念,还需要什么禁令来规范我们的行为呢?“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法官只要从思想上认识到身为一名审判工作人员的职责所在,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坚决抵制、敢于与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把自身的工作重点切实转换到案件审判和执行中去,把心思投入到审判执行业务中去,我们就不但不可能触犯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五个严禁”规定,而且能够做让人民满意的优秀的法官,为促进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作用的发挥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