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营经验到陇县模式看司法理念嬗变

时间:2020-05-21 12:0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艾庆平
  靠科学管理起家的东营,以乡土实践成为新典范的陇县,集聚了司法界高度的关注,广获社会各界美誉。透析成功者的背后,无疑只有两句话:踏踏实实为大局服务,认认真真为人民司法;最大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软硬通吃”的东营中院,依托三大国际质量和管理体系认证,通过“政治建院,人才兴院,以制治院,科技强院”四大利器,实现了跨越,赢得了荣誉。人人都是管理者、人人也是被管理者;这样简单却包涵韵味的管理哲学在该院的司法实践中得到应证。

  “穷乡僻壤”的陇县法院,八四能动主义诉讼模式和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不是一帆风顺。在质疑和揣测中,结出了辛劳硕果。一村一庭一法官,天理人情法律铸就了案结事了。

  东营经验秘诀在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核心绝不是空话。以人为本,以老百姓为自己的衣食父母,靠法院攻城陷阵的精兵强将。只有先进的人才能创造先进的事绩,法院内部的和谐奋进才能开拓新工作局面,东营中院深谙此道。优秀人才是靠先进文化支撑,这其中包含着业务技能、制度文化、政治素质,也隐含着和谐法院文化的养成。利用国际标准化体系在规范司法行为,理顺内部错综复杂的管理职能。科学再造的法院工作流程取代了官场文化的扯皮摩擦,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和优化的资源配置消除干警的后顾之忧。

  再看陇县,在荆棘丛生的乡土治理中走出的阳光大道。排除社会隐患,消解民间积怨;法院坐堂审案也下乡办案。“能动主义诉讼模式”的先因,是从乡村治理的乡土角度出发看待问题、解决问题。从被动受理到主动听讼,无疑对乡土社会的稳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法官成为现实意义上的乡村管理的实践者,能动积极间接地参与治理。乡村司法的有效解决,缓解了该地区的信访、上访压力。第一线解决了问题,回应了百姓司法需求,民意得到倾听、民怨得以化解。公序良俗发挥了实效,取证质证减免了成本,打官司不难了,案子也不太难办了。而由此产生的久远意义在于,点滴法治星火得以燎原。依法治村,依法办事的行动理念得以灌溉。

  所谓矛盾,有矛有盾。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两家法院的司法实践找对了点、找准了点,从这个点出发,画出了一个和谐的大圆。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我们不难发现,能动主义是符合唯物辩证法的;积极司法是符合国情民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