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劫贫济贫”算得英雄好汉吗

时间:2020-05-21 11:5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张军兴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在全国首创公示罚没物资去向的新制度,明确要求联系固定的福利机构和特困户作为罚没物资捐助对象,同时要求受助人和证明人签字。(人民日报5月5日)

  水浒中描绘的梁山好汉,个个嫉恶如仇,劫贪官恶霸之财以利百姓,是十足的英雄,城管或许不解,同样是冒着生命危险“劫财”赠予弱者,本来也可以封个“绿林好汉”,怎么得不到民意的支持呢?是大众的价值观出现问题,还是城管“劫贫济贫”的行为本身缺乏道德逻辑性?

  城管本着本身的制度规则将小贩的谋生之物罚没,是完成了国家机器赋予其的使命,代表着政府行政权利的有效运转,这是无可厚非的,但问题出在城管制度本身上,人们常说城管其实是制度的牺牲品,这话不假,城管与小贩并没有天生的矛盾,只是存在制度性的冲突,而城管制度是否真是“恶”的制度呢?

  评判一个制度的好坏,笔者认为要看其是否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利于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城管制度不得人心被四处声讨,各地冲突流血不断,一边是网友恶搞《清明上河图》以示讽刺,另一边是以“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为纲领手握《城管执法操作实务》加强操练,显然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而城管罚没之物一般都是小贩的“吃饭家伙”,失去经营工具的小贩连饭都吃不上,根本谈不上提高生活水平,再者说,采用限制小贩的生存权就能使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足见城管制度是“恶”的制度,在“恶”的制度里不去“劫富济贫”而去“劫贫济贫”,当然给人带不来一丝的好感,不知道那些特困户手握可能是用他人鲜血染红的蔬菜心里会怎么想?本来同为弱者的他们却在品尝对方的血肉,还有比此更凄惨之景?

  城管拿罚没蔬菜水果“济贫”的行为并不能冲抵其“劫贫”的丑陋形象,将蔬菜赠给弱者还不如将蔬菜私分了爽快,那样可以将制度之“恶”进行到底,相反把“劫”来之物与他人分享以展示“抢劫”的正当性,无疑是在掩耳盗铃。再说了,将弱者的肉割下来给其他弱者吃,那些人就能吃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