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全面部署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对于进一步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的理念,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确保为人民司法落到实处,切实改进和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全面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加快人民法院全面建设步伐,具有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这项重大工作部署,更是深入践行为人民司法的“及时雨”。
当前,人民法院已经进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更为富有成效的审判活动保障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全力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和法官任重而道远。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做好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就有了更加坚实可靠的司法保障。
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关键在于提高司法能力,尤其是为人民司法的能力,从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他们能够以更小成本获得充分司法保障。我们还应看到,全面开展这项活动也是践行为人民司法的具体措施,因为让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老百姓打得赢官司,更是极其重要的为人民司法的目标。
笔者认为,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对人民法官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出更高要求,作为人民法官,只有在主题实践活动中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的态度,忠实履行审判职能,坚持客观公正和高效审理案件,确保审判工作高度科学性,才能不负人民重托,让人民群众满意,只有让广大群众在活动中更加真实感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才能为推动法治建设进程尽到自己的力量。
诚然,深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应当进一步密切与社会各方的联系,促使法院与公众在司法为民等重大问题上达成共识。审判实践中,人民法官应当特别注重增进与当事人沟通,依法依情依理地做好思想教育疏导,让他们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密切与各类媒体的联系,让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开展的这项司法实践活动有更全面的了解,从而为努力实现人民法院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