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广东河源系列幼童被拐案告破,3名被拐幼童获救,4嫌犯被抓。目前,仍有一名11岁男童失踪案在侦查中。当地公安局长澄清,此前传被抢孩童遭人挖器官之说纯属谣言。(05-04 广州日报)
广东河源系列幼童被拐案得以告破,无论是当事家长还是社会都为其感到高兴,公安机关的尽职尽责也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可。然而,这起系列拐卖儿童案件早在去年十月份就开始,到了现在案件才得以侦破。可见公安机关在此前的侦破工作进展是十分缓慢的。整个系列案件得以侦破的推力,是南方日报的曝光而非公安机关的自觉主动。不可否认,公安机关的工作是辛苦的。但公安机关办案不能老让舆论推着走,而应该以更加主动积极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为社会营造一个安定的大环境。
这个案子让人联想到此前,广东东莞千余名男童神秘失踪家长悬赏千万寻子(04-16 《新快报》),这两个案件的相同之处就在于媒体没有曝光前公安机关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尽管也已经立了案但警方破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不高。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由上级机关高度重视下案件得以较快地处理,警方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的提高。舆论的压力,对整个案件的侦破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原本是警方职责内的工作,相关方面却迟迟没有行动,等到媒体曝光在强大的舆论压力才会积极工作。这种依靠舆论压力推动办案的成本显然是不菲的。一方面,舆论监督的资源毕竟是有限的,不可能涵盖到所有的受害者。在没有舆论推力的情况下,公安机关的这种不作为不仅会增加了受害者的损失,而且还可能纵容了犯罪分子更加危害社会安全稳定;另一方面,公安机关的不作为也会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这样的成本对于整个社会来说都是高昂的。
周总理曾经说过:“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公安机关是保一方平安,保人民安全的重要部门。其职责是十分重大的,来不得半点的疏忽、大意和慵懒。公安机关应该时刻谨记百姓无小事、人命关天的意识。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因为每一个案子背后都有可能隐含着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素。公安机关的积极主动作为,才能够保障百姓的安全感和政府的公信力、权威性。才能够为社会营造一个安定祥和的大环境。
公安机关办案不能再让舆论压力推着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