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人民,审判作为事业才得以进行。是人民创造了人类文明,人民支撑了这个国度的一切,人民保证了这个民族的繁荣。审判事业从物质的到制度的,从工作的到生活的,均由人民提供。人民养育了我们,人民为我们提供了审判工作的一切基础与条件。离开人民,审判事业将无从进行。
因为人民,审判作为事业才得以发展。一个民族的生活创造了一个民族的法治。是人民创造了法律的理论与法律的制度。只有在活生生的人民的生活中,我们才可以发现法治的不足,才可以完善法治的学说,才可以推动法治实践的发展。只有心里装有人民,法官的审判工作才有发展的原动力。离开人民,审判的技术障碍将无从解决,审判的实践难题将无从消除。走近人民,融入人民,审判工作才能得以推进,审判事业才能得以发展。
因为人民,审判工作才得以成为一种崇高的伟大事业。因为人民,我们耳中才有了民间疾苦声的萦绕;因为人民,审判才不至于成为一种仅仅为了五斗米的职业;因为人民,审判才不至于成为一种苟且营生的手段。人民的体验成为审判事业价值的依存。因为人民,审判才得以成为一种值得追求的事业。只有把审判的事业与人民利益结合起来,审判事业的崇高与伟大才得以真切显示。
因为人民,为了人民,审判事业才得以终极依存。因为人民,审判事业得以保障,因为人民,审判事业得以发展,因为人民,审判事业得以成为一种崇高的追求。人民与善良从来相守,人民与理性永恒相依。因为人民,法官的心灵有了皈依,法官的理想有了载体。因为人民,法官得以实现审判工作和生活享受的终极统一。因为人民,法官得以实现个人理想与祖国法治理想的终极统一。离开人民,法官的审判事业将无所依托、无从发展、无从崇高,离开人民,法官的存在将没有意义,审判的价值将无从寻找。因为人民,审判才能作为普世的永恒的事业得以终极依存。
一切,因为人民,一切,也必须为了人民。
作者单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