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的法官精神永不过时

时间:2020-05-21 08:2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郑军
  一代伟人毛泽东曾经说过:“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这句话在当今社会依然是那么的振聋发聩,发人深省。作为以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为终极目标的人民法官,要想抵制各种诱惑,守住“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使自己迷失于灯红酒绿之中,深陷于欲念沼泽之中,我们必须要有强大的精神支柱,那就是司法为民的法官精神。

  那么什么是司法为民的法官精神呢?

  每当我们听到被害人血泪斑斑地控诉犯罪分子的暴行时,我们义愤填膺,嫉恶如仇,此时,支撑我们精神的是正义,正义就是法官精神。

  每当我们听到当事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且对方都声称有关系、有后台,这个官司很难得到公正处理时,我们心中惟一愿望就是公开、公正地审理案件,还事实一个清白,还法律一个清白,还社会一个清白。此时,支撑我们精神的是公正,公正就是法官精神。

  每当我们看到一群群下岗职工,饱含热泪追讨工资时,为下岗职工、亏损企业追回应收的欠款,就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此时,支撑我们精神的是对国家、对百姓的那份沉甸甸的责任,责任就是法官精神。

  也许有人会说,法官只要有了权力,有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就可以审好案件,何必奢谈什么法官精神。其实不然,在前些年的司法改革中,一些法官盲目崇尚西方的司法制度,片面追求法律效果,而忽视了社会效果,只知道坐堂问案、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结果出现了“案结事不了,官了民不了,信访不信法”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严重危害了我国的社会稳定。他们当中也有不少饱学之士,有的甚至学贯中西,博古通今,但为什么矛盾越审越大,问题越审越多,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缺乏司法为民的精神。

  在中原腹地有这样一个普通的人民法庭,法官仅有5名,却管辖着86个行政村,15万人口,130平方公里,案多人少,经费不足、环境恶劣等问题十分突出。然而这个法庭通过自己顽强的拼搏和不懈的努力,不仅克服了这些困难,而且还创造了连续20多年无上访的人间奇迹。这个法庭就是被中央政法委、司法部授予“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的温县北冷人民法庭。

  据了解,在这里,法官一年办案仅有四五十起,其他近90%的矛盾纠纷都被调解结案,且都实现了案结事了;在这里,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你有法律上的困惑,或是有纠纷,甚至是有烦心事,只要拨通便民诉讼卡上的联系电话,法官、调解员就会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为你提供及时周到的法律服务。在这里,百姓中流行一句话,那就是“人民法庭是咱家,有啥问题去找她”。

  听到这里,人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力量使这里的法官二十如一日的忘我工作?是什么力量使这里的百姓如此信任、爱戴我们的法官?

  北冷中心法庭的三任庭长是这样说的:“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坚守一种精神,是它给了我们方向和力量,是它指引着我们一步步走出了泥潭,走向了成功。这种精神就是司法为民!”

  “老百姓反映诉讼难、诉讼累,我们就找根源、想办法,很快建立了便民诉讼网络,村村设置便民信箱,村村安插便民诉讼联络员,户户发放便民诉讼卡;开通“巡回办案直通车”,建立巡回办案点,定期到相对偏远的乡村就地开庭审理案件。老百姓反映执行难、执行累,我们就开展了“以疏导教育为主为先,强制措施为辅为后”诚信执行,并积极申请执行救助基金,帮助困难当事人渡过难关。老百姓反映打官司伤和气、丢面子。我们就协调政府、司法部门建立了讼调对接机制,积极引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总之,老百姓需要什么,我们就提供什么样的服务,让群众满意是我们追求的最高目标。”

  朴实无华的语言,心贴心式的服务让我们深受感动的同时,也深刻地认识到,只有有了司法为民的法官精神,我们判案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懂得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只有有了这种精神,我们才能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党,不为情所惑,不为利所诱,不为势所吓,做到任你东南西北风,坚持法律原则不放松。只只有这种精神,我们才能运用自己娴熟的法律知识,精确地剖析形形色色的社会矛盾,真正做到为民解忧,为社会解难,实现立党为公,司法为民。

  尽管这种精神之旅可能是孤独的、苦涩的,我们的生活可能不会很富有,可能被家人与好友所误解。但是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人民的安居乐业,为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应当义无反顾、勇往直前。

  作者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