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委常委会议审议,该市对2008年度县级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中被评定为优秀档次的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领导班子成员奖金奖励,最高奖金为1万元。决议一出,引起各方热议。(6月11日《人民日报》)
奖励是什么?简而言之,奖励就是对先进的一种褒奖,是为了激励先进、鞭策落后而采取的手段和措施。奖励运用得当,可以形成一个良性竞争的氛围,有利于工作效能的提高和各项工作的快速落实。
齐齐哈尔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工作突出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物质奖励,虽无法律上的不可但总让人感到别扭:一是奖励的面有点宽。奖励应该是表彰少数、激励大多数、鞭策极落后分子,那种一部分是优秀,其余都是良好的评估方式根本起不到竞争的作用,只会让大多数变得更加消极。二是重奖的金额较大。且不说奖励所用的钱来源是否合乎规定,更不用说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广大职工的支持和参与,但就经济收入来说领导干部也比普通群众要高很多,重奖领导那职工又作何感想呢?
奖励可分为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其表现方式也可以多种多样。革命战争年代,一次战役的胜利后,党中央的一纸贺电就使广大指战员群情激奋、士气高昂,一朵红花就使立功人员倍感光荣。领导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本分、也是义务,工作干好了,人民记在心里,给一些物质奖励也是应该的。但过多、过滥的物质奖励就背离了党的宗旨,疏远了党和群众的联系,干部也仿佛成了人民雇佣的“长工”,因此说我们允许适当的物质奖励但更提倡精神上的鼓励,正所谓“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老百姓的口碑才是对领导干部的最好褒奖。
只要我们的领导干部都能视金钱如粪土,视名利为草芥,视人民如父母,则“一纸贺电”也能成为领导干部的奖励,到那时我们的干部队伍必定风清气正,我们的国家必定政通人和,我们的人民必定安居乐业,我们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