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树立宗旨观念至关重要

时间:2020-05-21 05:3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张烈忠
  当前,全国法院系统正在深入地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这句简短而质朴的号召,就是最高人民法院从大局出发,对人民法官与人民群众关系作出的最形象诠释。广大法官必须牢固树立并认真践行这一宗旨,将“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自身的行动指南。

  每一名法官从本质上来说,是人民的公仆,其定纷止争、公断是非的权力来自人民的赋予,这就决定了法官必须忠于人民,必须通过行使审判、执行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民为邦本,本固邦宁”。通过“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这一有效载体,必将进一步强化法官的宗旨观念,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从而为群众生产生活、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人民法官为人民”要求法官提升能力。“出言容易践行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每一位法官都要有“本领恐慌”的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善于总结,不断提高处理疑难案件、调解各类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要在能力水平上不自满、不懈怠、不停滞,不满足于已有的成绩,不凭老经验、老办法办案,积极掌握各方面的知识,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身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人民法官为人民”要求法官心系群众。对于小案件,在法官眼里,可能是些鸡毛蒜皮的琐事,是家长里短式的纠纷,但对当事人来说,就是关系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影响群众之间关系的“拦路虎”,处理得公正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和谐社会大局的构建。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法官已超出了自身单纯的职业范畴,承载着普通人的道德期待,在群众眼里,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官只有心里装着老百姓,才能把老百姓的事当作大事,在处理案件的时候才会尽职尽责,不敢有丝毫懈怠,自觉细心地对待每一起案件,让当事人能从自己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从而胜败皆服。

  岗位是责任和工作平台。每位法官就是群众了解法院整体形象的一扇扇窗口,也是法院加强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因此,时刻保持对自己行为的高标准、严要求,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是每位法官应尽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