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司法实践中践行好“三个至上”

时间:2020-05-21 03:1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左文明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只有在正确的指导思想指引下,才能使广大人民法官在纷繁复杂的社会面前,在利益多元的诉求下,在瞬息万变的司法实践中,把握住方向,掌握好原则,应用好法律,服务好大局,始终为人民司法。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总要求,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目标就是要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实现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我们所有司法工作者毕生的追求。如何在司法实践中确保公正,如何使公正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得到,并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这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也是政治问题。

  “三个至上”作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不但解决了广大法官的思想认识问题,明确了人民司法的根本目的,也为广大法官正确适用法律提供了根本保障。使我们在纷繁复杂的社会面前拨云见日,在利益多元的诉求下找到平衡点,在瞬息万变的司法实践中有正确的理念。

  只有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才能使人民司法事业得到更大的发展。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党的事业就是国家的大局,就是人民利益的根本要求,人民司法事业是党的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为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提供法律保障的,只有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才能使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中国特色,并牢牢扎根于现实的国情土壤之中,发挥其作用。

  要在司法实践中践行好“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就要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就是要在具体的审判执行工作中,要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确保实现社会公正、实现案结事了为目的。以云南省陆良县人民法院今年1月份成立的中心法庭为例(辖3个乡镇,13万人口),截至到6月15日,共受理案件96件,审结70件,巡回开庭率达到100%,案件调撤率达到72.8%,审结案件全部及时履行,包括11件自诉案件也全部当庭履行,只有1件案件上诉。这与坐堂问案时期相比不可同日而语,做到了当地党委满意,人民群众满意,这是在正确思想指导下取得的效果。

  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要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要通过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方便群众诉讼;要通过人民群众所喜欢、能接受的司法方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使法治的精神溢出法院的大门,流淌进群众心底”;要通过与群众沟通、让群众参与、对群众公开、依靠群众的力量,使群众知道法官的想法,了解法官的动机,理解法官的工作,消除对法官的误解;要通过及时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让群众有一个和谐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只有这样做才是“最集中地体现了‘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最集中地体现了人民法院的司法理念,最集中地体现了司法为民这个人民法院的核心价值和实践特色”。

  只有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才能永葆人民司法事业之树常青。

  作者单位:云南省陆良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