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权威在于释明

时间:2020-05-21 02:2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孙志强
  6月16日,中国法院网和陕西法院网图文直播了勉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车永华盗窃一案,运用直播报道庭审,强化了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推动了司法公开,审务公开。

  法律由其存在而生其权威,但,法律毕竟不同于乡音俚语,特别是我国目前的司法环境下,释法名义理应是法院人的应有职责。

  两年来 ,全国法院全面推行马锡伍审判方式,以服务群众为目的,经常深入实地、深入群众进行巡回就地办案,审理了很多案件,解决了许多疑难问题,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讼累,树立了法官的亲民形象,增强了亲和力,提高了公信度,赢得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拥护和支持。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网络作为新的媒介,已经越来越多的被群众重视,网络媒体称谓传统媒体之外的第四种媒体,作为新时代的法院人,应当更广泛的利用网络这种载体,不仅可以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更可以不付出更多的精力的情况下,达到更好的宣法释法明法之目的,正可谓一举多得!每个法官可以通过自己的审判传播法律,教育群众,但是毕竟覆盖面、影响力上有其局限性,而网络直播能够通过网络这个平台和直播的形式,更大程度实现司法公开,提升法院审判的公开和透明度,可以彰显法官的素质和修养,更很好的让当事人以外的人民群众更好的参与其中,有利于法院审判接受最广泛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让法律明晰于心(群众),司法为民才不会成为一种空谈,只有让法律清晰于心,法律的权威才会被最大程度的被敬仰,只有让法律清晰于心,民主才能更好的被实现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