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中国法院网和陕西法院网直播了一件盗窃案件庭审过程,让网民完整直观地体验到司法开庭审理的全过程,民众通过网络直接参加讨论。我认为这种做法的最大意义之一在于:让人民司法不再神秘,同时宣传了法治,普及了法律知识,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
司法的力量来源于公众的普遍信赖和尊崇,因此有人认为,为了让司法更加具有权威,所以有必要使他高高在上,通过庄重的仪式和封闭的运作,让人们充满着神秘感,进而产生敬畏心之。对此,笔者认为,宗教式的神秘并不适合中国国情之下的人民司法,我们的司法权威和公信应该建立在人民群众对于司法过程充分了解的基础之上,司法对人民而言,应该是熟悉的,亲切的,最终是可以充分理解并且值得信任的。
神秘也许会有短暂的威严,但是不能够产生真正而持久的威严。即使是宗教的威严,随着科学的发展,在西方也早已破解。公开已经成为现代民主政治的特点。由于中国社会在公众法治意识、社会法治文化以及现实法治环境方面的一些具体特点,神秘的司法导致的这种威严,也许更多是一种强制和逼迫,是一种建立在无知基础之上的盲从,人民或许会因为神秘而不得不服从,却不会因为神秘而由衷的信服,所以神秘的司法在中国难以产生我们所期望的内心深处的那种对于司法的信服乃至信仰。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我们的民众还缺乏对一般性的法律原则和司法规律的确切认知,我们的社会通过司法解决纠纷的实践还处于探索的过程之中,我们的司法环境还并不那么完善周全,对于司法质疑甚至斥责不绝于耳,而这其中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并不真正了解司法,更谈不上理解司法的过程和特点。所以,在中国的现实国情之下,司法神秘化之后的结果会很严重,那将会导致更大的困惑不解,更多的不信任和更加激烈的无端猜疑,人民与司法之间的隔阂将更加深刻、更加难以弥合。
一段时期以来,我们并没有把更多的关注目光放在如何使司法更加亲民、更加便于人民认知和理解,这在客观上导致了人民群众对于司法不理解甚至误解。而现在,网络庭审直播的形式,以及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无疑将有助于人民逐步揭开笼罩于司法身上的神秘面纱,让人民司法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保障我们社会的安定和发展。
